证券代码:600983 证券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17-052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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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2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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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雍凤山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7人,董事Deborah Vaughn、侯松容以及独立董事孙素明、Joao Carlos dos Santos Lemos、曹若华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全体监事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方斌出席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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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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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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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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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卢贤榕、奚海东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惠而浦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17-053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第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于2017年12月21日以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7年12月29日15:00在公司行政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全体董事参与表决。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吴胜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即2017年12月29日至2019年6月15日。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补选董事吴胜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吴胜波、雍凤山,独立董事Joao Carlos dos Santos Lemos组成。吴胜波先生任主任,为会议召集人。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补选独立董事蔡志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公司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周学民、蔡志刚,董事Deborah Vaughn组成。周学民先生任主任,为会议召集人。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