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9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马立宏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原有光大银行杭州分行综合授信额度1亿元的基础上向光大银行杭州分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1亿元,授信有效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加强六项专项工作的议案》;
为做好督促推进问题整改工作,董事会审议通过了经理层提交的关于开展“三降一去”专项工作、关于加强银行账户管理、关于加强采购和招标集中管理、关于金融产业循环机产品市场突破、关于加快处置低效无效资产、关于规章制度废改立等六项整改决议。落实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整改考核、问责、承诺等要求,切实推进问题整改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制定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证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