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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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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创科技”、公司)于2016年10月1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博创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3个完整会计年度”,即2016年10月12日至2019年12月31日。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博创科技的实际情况,中信证券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博创科技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要求进行。

 2017年12月26日,中信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要求完成了对博创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持续督导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17年12月26日,培训小组通过采取授课与发送学习资料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等相关人员培训。本次培训重点结合相关案例,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讲解。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日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中信证券博创科技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培训工作。培训人员包括:孙洋(保荐代表人)、鞠宏程(持续督导执行人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要求,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包括博创科技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博创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博创科技的规范运作水平。

 

 

 

 

 保荐代表人签名:

 孙 洋 王建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 12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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