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集团”)通知,获悉恒力集团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另将部分股份进行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恒力集团于2017年1月5日将其持有的公司300,000,000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10日发布的《恒力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
2017年12月28日,恒力集团将上述3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2%)限售流通股提前回购并解除质押,相关解除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情况
恒力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7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65%)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吴江支行”),期限自2017年12月27日起三年,相关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
恒力集团本次股份质押是为向浦发银行吴江支行融资提供质押担保。恒力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本次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如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恒力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截至目前,恒力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501,594,1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14%。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含本次质押)1,153,517,261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76.82%,占公司总股本的40.82%。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