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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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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临床研发的突破以及营销渠道优化,公司的业务经营形势预计将逐步好转。

 七、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为促进公司业务健康、良好的发展,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公司的业务规模、经营效益,为中长期的股东价值回报提供保障。

 1.保持主营业务稳定、健康发展。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增加,资产负债率下降,公司资本实力进一步增强。公司将继续坚持实施公司创新驱动和产业链延伸的发展战略,积极推进业务发展,保障股东的长期利益。

 2.提高公司员工积极性和凝聚力。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施,将进一步充实和完备现有的员工激励机制,增强核心和骨干员工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助于实现公司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在让公司员工享受公司发展成果的同时,也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3.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为严格控制公司可能出现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公司定期组织召开运营分析会。同时,公司以风险管理为导向推进内部审计,把风险管控作为常态性工作。未来将不断大力提升公司控制风险的能力,确保公司实现持续稳健的经营效益。

 4.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岩头西区冻干制成品技改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和公司发展要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优化公司财务结构,节省财务费用,综合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着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公司将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指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5.严格执行现金分红,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在充分考虑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成长与发展的基础上,制订了《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分红的决策程序、机制和具体分红送股比例,将有效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控股股东的承诺

 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如有)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毕前,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明确规定时,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将严格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若未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公开说明未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赔偿。

 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台州市椒江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一)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二)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毕前,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明确规定时,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三)如果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67 证券简称:海正药业 公告编号:2017-156 号

 债券简称:15海正01 债券代码:122427

 债券简称:16海正债 债券代码: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2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会议室(富阳市胥口镇下练村)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白骅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4人,董事陈晓华先生、林剑秋先生、包如胜先生,独立董事武鑫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2人,监事叶昌福先生、柴健先生、陈家胜先生、张锋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沈锡飞先生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刘远燕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浙江导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引进外部投资者实施增资及债转股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青、沈璐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李青律师、沈璐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认为本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30日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17-153号

 债券简称:15海正01 债券代码:122427

 债券简称:16海正债 债券代码: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766号文核准,公司向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125,822,784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15.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987,999,987.2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41,497,372.1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14〕19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

 注:二期生物工程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杭州公司”)负责实施。

 (二)截至2017年11月30日募投项目建设情况:

 1、年产20亿片固体制剂、4300万支注射剂项目

 截至2017年11月末累计完成投资45,676.70万元。普通口服固体制剂车间、普通冻干注射剂车间已投产,QA/QC大楼已投入使用;综合制剂仓库进行计算机系统调试验证;其它生产线尚在建设中。

 2、抗肿瘤固体制剂技改项目

 截至2017年11月末累计完成投资14,100.69万元。已完成项目前期报批,生产车间厂房主体工程基本完成,进行内外部装修,关键进口设备开始通过招标采购,部分设备已到货。

 3、二期生物工程项目

 截至2017年11月末已累计完成投资133,447.51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87,182.51万元。发酵一、三、提取二、五、动力一、二、三、菌种分析中心、供热站、综合仓库一、罐区及泵房、溶媒回收中心、危险品仓库一、二已投入试生产。提取一、三、四、六、中试车间、发酵二、污水处理中心正在配合工艺安装。

 (三)截至2017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2017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340, 356,545.17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海正药业母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520,356,545.17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40, 356,545.17元,购买理财产品130,000,000.00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50,000,000.00元);全资子公司海正杭州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海正杭州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已全部注销,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披露的《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施主体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2.3亿元(含2.3亿元且包含尚未到期的1.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以及投资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国债产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前次购买理财产品及收益情况如下: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募集资金实施主体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2.3亿元(含2.3亿元且包含尚未到期的1.3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二)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产品仅限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包括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以及投资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国债产品等。

 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投资产品。

 (三)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同意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执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金融机构、明确投资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仅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包括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以及投资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国债产品等,风险可控。在投资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海正药业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意见认为:海正药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海正药业对最高额度不超过2.3亿元(含2.3亿元且包含尚未到期的1.3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海正药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3亿元(含2.3亿元且包含尚未到期的1.3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3、监事会意见

 2017年12月29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3亿元(含2.3亿元且包含尚未到期的1.3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17-154号

 债券简称:15海正01 债券代码:122427

 债券简称:16海正债 债券代码: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12月28日收到监事林平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林平先生因工作岗位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职务。林平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林平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提名陈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时止。陈琪先生简历如下:

 陈琪:男,汉族,籍贯浙江海宁,198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2013年7月起任职于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现任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团委副书记、总部团支部书记、战略发展与法律事务部高级主管。

 公司监事会对林平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67 证券简称:海正药业 公告编号:2017-155 号

 债券简称:15海正01 债券代码:122427

 债券简称:16海正债 债券代码: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召开。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月19日 13 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46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月19日

 至2018年1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2016年10月18日、2017年8月31日、2017年12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另加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1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外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二)公司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46号(邮编:318000)

 联 系 人:张敏、李媛婷

 联系电话:0576-88827809

 传 真:0576-88827887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17-152号

 债券简称:15海正01 债券代码:122427

 债券简称:16海正债 债券代码: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2月28日收到董事宫娟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宫娟女士因工作岗位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宫娟女士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宫娟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宫娟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费荣富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已对费荣富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担任董事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三十日

 费荣富先生简历:

 费荣富:男,1985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浙江镕丰投资有限公司创新业务部负责人,浙江汇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监、战略投资部总监、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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