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7 证券简称:新野纺织 公告编号:2017-061号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15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7年12月29日上午10:00点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魏学柱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通过《关于与相关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本着相互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公司拟与以下互保单位续签互保协议:
与河南天冠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互保总额度:人民币18,000万元,占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89%,互保截止期限至2019年6月30日。与河南天冠燃料乙醇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互保总额度:人民币12,000万元,占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93%,互保截止期限至2019年6月30日。与南阳纺织集团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互保总额度:人民币13,000万元,占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6.42%,互保截止期限至2019年6月30日。与河南省淅川县有色金属压延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互保总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占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47%,互保截止期限至2019年6月30日。与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互保总额度:人民币22,000万元,占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87%,互保截止期限至2019年6月30日。
以上担保形式均为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将采取相应的反担保措施。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详见《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2、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新疆宇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提供25,000万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至2019年6月30日。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详见《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3、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贷款规模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2018年公司预计以还旧借新或流动资金转贷等途径,维持目前的贷款规模,总额度授权在36亿元内。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贷款规模内办理银行信贷业务,及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公司在上述贷款规模内具体办理每笔业务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
本议案还将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8年1月16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87 证券简称:新野纺织 公告编号:2017-062号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1、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天冠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本着相互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续签《互保协议》。互保总额度:人民币18,000万元,占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6.10%。互保截止期限至2019年6月30日。互保形式:连带责任担保。
2、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天冠燃料乙醇有限公司本着相互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续签《互保协议》。互保总额度:人民币12,000万元,占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07%。互保截止期限至2019年6月30日。互保形式:连带责任担保。
3、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与南阳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本着相互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续签《互保协议》。互保总额度:人民币13,000万元,占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41%。互保截止期限至2019年6月30日。互保形式:连带责任担保。
4、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省淅川县有色金属压延有限公司本着相互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续签《互保协议》。互保总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占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2%。互保截止期限至2019年6月30日。互保形式:连带责任担保。
5、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着相互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续签《互保协议》。互保总额度:人民币22,000万元,占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46%。互保截止期限至2019年6月30日。互保形式:连带责任担保。
6、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新疆宇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人民币25,000万元,占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47%。互保截止期限至2019年6月30日。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担保议案的表决情况
2017年12月29日,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与相关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议案》和《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担保单位的基本情况
(1)河南天冠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3月26日,公司住所为:南阳市生态工业园区天冠大道1号,注册资本43,56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晓阳。经营范围为:变性燃料乙醇生产销售、丙酮、丁醇、多元醇、全降解塑料生产销售、生物柴油生产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化工产品销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谷妧粉、饲料销售,乙酸、乙醛生产(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185,877.28万元,负债总额为771,750.08万元,净资产为414,127.2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5.08%,2017年1-9月份主营业务收入为450,777.11万元,主营业务利润为40,930.63万元。该单位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2)河南天冠燃料乙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23日,住所为:南阳市生态工业园区天冠大道1号,注册资本46,888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林风。经营范围为:乙醇(无水)、变性乙醇、二氧化碳(液化的)、沼气、杂醇油的生产、销售(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5月24日);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粉类制成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11月22日),饲料的生产、销售;电力、热力的生产、供应(电力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8年10月17日);麸皮的销售。燃料乙醇及变性燃料乙醇产品的研究、开发、技术服务;对燃料乙醇相关项目建设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56,714.73万元,负债总额为149,050.53万元,净资产为107,664.2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8.06%,2017年1-9月份主营业务收入为289,001.18万元,主营业务利润为18,021.75万元。该单位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3)南阳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月6日,公司住所为:南阳市长江路200号,注册资本29,880万元,法定代表人:孙群堤。经营范围为:纺织原料经销;棉纱、棉布、来料加工,色织布进料、加工,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经销,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限办理资质证使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82,306.29万元,负债总额为150,558.06万元,净资产为131,748.2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3.33%,2017年1-9月份主营业务收入为154,046.42万元,主营业务利润为15,510.13万元。该单位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4)河南省淅川县有色金属压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17日,住所为:淅川县城灌河路406号,注册资本2208万元,法定代表人:袁中告。经营范围为:制造销售:铝带、铝箔、铝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91,828.32万元,负债总额为 60,444.95万元,净资产为31,383.3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5.82%,2017年1-9月份主营业务收入为68,727.94万元,主营业务利润为6,910.00万元。该单位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5)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16日,公司住所为: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冬青街55号,注册资本3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郭留希。经营范围为:超硬材料及制品投资;电子电器,机电产品、日用化工产品的研发和销售;经营贸易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单位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截至2017年9月30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412,051.86万元,负债总额为407,850.45万元,净资产为1,004,201.4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8.88%。2017年1-9月份主营业务收入为276,948.91万元,主营业务利润为72,558.42万元。该单位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6)新疆宇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01月27日,公司住所: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工业园轻纺区;注册资本:54,710万元;法定代表人:魏学柱;经营范围为:棉纺纱加工;棉织造加工;针织品、纺织品及原料批发、销售;棉花收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单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7年9月30日新疆宇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44,666.53万元,负债总额为156,231.45万元,净资产为88,435.0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3.85%,主营业务收入为150,356.40万元,利润总额为13,768.61万元,净利润12,149.64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河南天冠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的互保协议为连带责任担保,互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8,000万元,在此额度内的担保需在2019年6月30日前实施完毕。
本公司与河南天冠燃料乙醇有限公司续签的互保协议为连带责任担保,互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2,000万元,在此额度内的担保需在2019年6月30日前实施完毕。
本公司与南阳纺织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的互保协议为连带责任担保,互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3,000万元,在此额度内的担保需在2019年6月30日前实施完毕。
本公司与河南省淅川县有色金属压延有限公司签订的互保协议为连带责任担保,互保总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在此额度内的担保需在2019年6月30日前实施完毕。
本公司与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互保协议为连带责任担保,互保总额度为人民币22,000万元,在此额度内的担保需在2019年6月30日前实施完毕。
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新疆宇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担保协议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25,000万元,在此额度内的担保需在2019年6月30日前实施完毕。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河南天冠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天冠燃料乙醇有限公司、南阳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淅川县有色金属压延有限公司、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宇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目前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较好,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本次续签互保协议以及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资金需求的保证,符合公司全面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续签互保协议和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对于上述担保,公司将采取相应的反担保措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河南天冠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天冠燃料乙醇有限公司、南阳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淅川县有色金属压延有限公司、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以及对全资子公司新疆宇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与以上互保单位签订互保协议以及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是正常的、必要的经营管理行为,该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
公司签订互保协议以及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经营发展需求,以上互保单位生产经营稳定,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以上互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与互保单位签订互保协议以及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目前本公司已发生对外担保总额为120,000万元,占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额的40.67%,占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额的15.12%。
本次签订互保协议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3,000万元,占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额的41.68%,占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额的15.50%。公司最近连续12个月内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30,000万元,占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额的10.17%,占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额的3.78%。
截至目前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金额为106,750万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6.18%,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13.45%。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七、备查文件
1、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2月29日
股票代码:002087 股票简称:新野纺织 公告编号:2017-063号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18年1月16日下午14: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股东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全体董事会成员认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月16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1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15:00至2018年1月16日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8年1月11日(星期四)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1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八)会议地点:河南省新野县城关镇书院路15号,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8年贷款规模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7年12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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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式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到会务组登记。社会公众股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到会务组登记。
2、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18年1月12日15: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1月12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13:00-15:00
(三)登记地点:河南省新野县城关镇书院路15号,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姚晓颖
2、联系电话:0377-66215788;传真:0377-66265092
3、通讯地址:河南省新野县城关镇书院路15号,邮编:473500;电子邮箱:yaoxiaoying3@sina.com。
4、本次会议时间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2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87”,投票简称为“新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8年1月16日召开的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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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 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