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民营ETF持有的“乐视网”
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17年12月18日披露的《关于调整深证成指、中小板指、创业板指、深证100 等指数样本股的公告》及国证指数网(www.cnindex.com.cn)披露的信息,停牌股票乐视网(股票代码:300104)将自2018年1月2日起被调出深证民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民营ETF;基金代码:159911,以下简称“本基金”)的跟踪标的深证民营价格指数(指数代码:399337)样本股。
为客观反映基金公允价值,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3号)的要求,经与托管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自2018年1月2日起,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基金持有的“乐视网”按照3.91元进行估值。待该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对其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了解、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30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基金认/申购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和支持,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农商行”)协商一致,决定参与东莞农商行手机银行基金认/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及期限
自2018年1月1日00:00至2018年3月31日24:00,投资者通过东莞农商行手机银行认购我司期间发行且在东莞农商行有销售的新基金、以及新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以下适用基金(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可享受认/申购费率优惠。
二、适用基金
■
■
三、优惠活动内容
1、在优惠活动期间,凡通过东莞农商行手机银行认购我司期间发行且在东莞农商行有销售的新基金、以及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上述适用基金的个人投资者,享受基金认/申购费率1折优惠。
2、原认/申购费率按笔收取固定费用的,不享有费率优惠,按原费率执行。
四、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认/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认/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认/申购手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2、本次优惠活动内容发生调整的,以东莞农商行或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3、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手机银行申购业务也按照与日常申购相同的方式处理(例如同时限制或暂停申购),基金管理人与销售机构将不承担违约责任,请投资者详阅相关公告的规定。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61122
网站:www.drcbank.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
网站: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30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协商一致,决定参与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投资者范围
在活动期间,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下述适用开放式基金(仅限前端收费模式)的合法个人投资者。
二、优惠活动时间
本次优惠活动时间为2018年1月1日00:00至2018年3月31日24:00。
三、适用基金
■■
注:在活动期间,我司在交通银行新上线的开放式基金(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同样适用。
四、优惠活动内容
1、自2018年1月1日00:00至2018年3月31日24:00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凡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申购上述开放式基金的个人投资者,享受基金申购手续费率1折优惠。
2、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签约定期定额投资,并于2018年1月1日00:00至2018年3月31日24:00期间成功扣款的定期定额交易,享受定期定额投资1折申购费率优惠。
3、原申购费率按笔收取固定费用的不享有费率优惠,按原费率执行。
五、重要提示
1、交通银行手机银行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指定开放式基金(前端模式)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不包括后端收费模式基金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手续费。“前端模式申购”是指申购基金时就需要支付申购费的购买方式。
2、客户通过柜面、网银等非手机银行渠道签约的定期定额投资在手机银行渠道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内的扣款不享受1折费率优惠。
3、本次优惠活动内容发生调整的,以交通银行或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5、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手机银行交易申购业务也按照与日常申购相同的方式处理(例如同时限制或暂停申购),基金管理人与销售机构将不承担违约责任,请投资者详阅相关公告的规定。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站:www.bankcomm.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p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
七、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30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适用《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等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根据2016年12月2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2017年1月1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2号)及财政部2017年6月30日发布的《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号)的通知,现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起,基金管理人运营证券投资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适用上述文件的有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公告并提示如下:
1、 自2018年1月1日起,基金管理人运作旗下证券投资基金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将按照适用法规缴纳或减免增值税(以及相关附加),相应税费需由各基金财产承担。
2、 各基金财产缴纳或减免增值税的具体征收方法,以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为准。
上述新的税负可能对基金财产收益水平产生影响,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对证券投资基金增值税政策另有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最新要求执行。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30日
深证民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暂停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2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自2018年1月3日起恢复申购和赎回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2)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