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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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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继续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
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继续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手机银行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活动。活动期间,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将实行费率优惠。具体公告如下:

 一、 活动时间:

 2018年1月1日00:00至2018年3月31日24:00

 二、 参与活动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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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方式:

 1. 优惠活动期间,凡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申购上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享受基金申购手续费率1折优惠。原基金申购费率按笔收取固定费用的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2. 优惠活动期间,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签约定期定额投资,并于优惠活动期间成功扣款的定期定额交易,享受定期定额投资1折费率优惠。原基金申购费率按笔收取固定费用的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上述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四、 重要提示:

 1. 交通银行手机银行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指定开放式基金(前端模式)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不包括后端收费模式基金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手续费。“前端模式申购”是指申购基金时就需要支付申购费的购买方式。

 2. 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 客户通过交通银行非手机银行渠道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上述基金,继续享受最低8折优惠。详情请见我司以往发布的相关公告。

 4. 自公告即日起,参加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前端模式)优惠的基金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相关公告。

 5. 有关上述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费率折扣及活动起止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交通银行的有关公告。

 6.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五、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客服电话:95559

 2.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ftsfund.com

 客服电话:400-700-4518、95105680、021-38789555

 六、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三十日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征收增值税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公司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应税收入需要征收增值税及相关税费。届时,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将对本公司管理的资管产品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应税收入,计算增值税及相关税费,并依据税务部门要求完成相关纳税申报。该税费将由资管产品财产承担。

 如后续国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进行调整,我司将及时根据所涉及的税收政策作出相应调整,切实履行资产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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