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7-151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
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对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734号)。现就问询函所关注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1、融屏信息所持有的你公司股份质押的主要原因,质押融资的主要用途。
回复:经与融屏信息核实,融屏信息质押所持我公司股份主要是用于补充其流动资金,优化其资产负债结构。
问题2、融屏信息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以及针对平仓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融屏信息持有你公司股份情况是否存在发生变化的风险。
回复:经与融屏信息核实,截至目前,融屏信息共持有我公司股份8,592万股,累计质押股份7,784.13万股,占其所持我公司股份总数的90.60%,其中4392万股于2017年6月5日质押给渤海国际信托,另3392.13万股于2017年12月26日质押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且整体的股票质押率在40%-45%之间,质押率较低,目前并无平仓风险。一旦出现风险点,融屏信息可通过质押剩余股份或者补充保证金形式予以解除。
问题3、除上述质押股份外,融屏信息持有的你公司股份是否还存在其他权利受限或处置风险的情形;如存在,请说明具体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经与融屏信息核实,融屏信息所持有我公司股份目前并无其他权利受限或者处置情形。
问题4、你公司在保持独立性、防范大股东违规资金占用等方面采取的内部控制措施。
回复:公司目前主要股东为: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问泽鸿;第二大股东融屏信息。主要股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上与上市公司保持分开原则,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违规利用上市公司提供担保,不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保持并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为规范公司与股东的资金往来,公司已制定《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主要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在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时,除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外,还需依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且应当遵守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履行相应的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财务部门在办理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支付事宜时,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财务纪律。公司财务部门应当认真核算、统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事项,并建立专门的财务档案。
(3)公司聘任的财务审计机构在为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工作中,会对公司存在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公司也会就此作出专项说明。
问题5、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它事项。
回复:公司将确保在业务、财务及资产等各方面保持独立,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情形的发生。公司将按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7-150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
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对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720号)。现就问询函所关注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1、根据本所《中小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9号——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格式》的规定,关注、核实相关事项,确认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回复:经自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问题2、根据本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向公司控股股东书面函询,说明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对你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其已披露的可能推出的上述计划的进展情况及后续安排等,并要求其书面回复。
回复:在收到问询函后,我公司联系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向其书面函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泽鸿先生书面回复如下: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泽鸿此前已承诺,自2017年6月6日起未来12个月内在保持摩恩电气实际控制人地位不变,不对公司的股价造成冲击,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的前提下,计划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0%的股份,目前该减持计划尚未有具体的时间和安排。问泽鸿先生同时已承诺自2017年11月3日起的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摩恩电气股份。
截止目前,除公告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消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已承诺在自2017年2月20日起未来十二个月内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问题3、根据本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详细说明近6个月以来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并自查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回复:经自查,近6个月以来,公司并未接待任何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地获取同一信息,不存在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者泄露。因此不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问题4、核查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回复:经自查,近期公司董事长问泽鑫先生、副总经理叶振先生分别买卖过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130),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问泽鑫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8,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83%)。截至2017年12月29日,董事长问泽鑫先生减持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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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泽鑫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2)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31)。公司副总经理叶振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计划自2017年10月24日起十二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增持公司股份。截至2017年12月29日,副总经理叶振先生增持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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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振先生本次增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增持进展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增持计划,不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除以上两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近期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以外,公司其余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也不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问题5、核查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控股股东筹划股权转让事项后至今减持公司股票的详细情况,说明减持的原因及合规性。
回复:(1)经自查,在控股股东筹划股权转让事项后至今,公司董事长问泽鑫先生根据其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了其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减持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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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董事长问泽鑫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8,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8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130)。本次问泽鑫先生减持所持部分股份是考虑到个人资金需求,用于解除其质押的部分股份以及进行个人投资。
问泽鑫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问泽鑫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除问泽鑫董事长在控股股东筹划股权转让事项后减持过公司股票以外,公司其余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