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美好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7-68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7年12月26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共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3名独立董事全部出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向湖北美好社区志愿者公益基金会捐赠的议案
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为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推广志愿者服务的“美好模式”,提升住户满意度,扩大公司品牌影响力,公司拟于2017年度至2019年度,以自有资金捐赠的方式,每年以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向湖北美好社区志愿者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美好志愿公益基金会”)进行捐赠,连续捐赠三年,累计捐赠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用于社区志愿者活动、扶贫、教育等社会公益活动。
现根据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及美好志愿公益基金会的2018年度的公益项目资金需求计划,向其捐赠1,600万元用于慈善捐赠及公益活动支出。捐赠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本次捐赠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也不会对投资者利益构成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关联董事刘道明先生、汤国强先生、吕卉女士、刘柳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30日披露在指定媒体的《关于向湖北美好社区志愿者公益基金会捐赠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7-69)。
二、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3.45亿元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所处房地产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为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同时实现与合作伙伴的合作共赢,公司根据自身需要,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资金安全、量力而行、效益优先的原则,拟在总额度不超过3.45亿元人民币(含)范围内进行适度理财投资,投资期限不超过3年的金融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30日披露在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70)。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2月30日
股票简称:美好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7-69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湖北美好社区志愿者公益基金会捐赠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湖北美好社区志愿者公益基金会捐赠的议案》。
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为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推广志愿者服务的“美好模式”,提升住户满意度,扩大公司品牌影响力,公司拟于2017年度至2019年度,以自有资金捐赠的方式,每年以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向湖北美好社区志愿者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美好志愿公益基金会”)进行捐赠,连续捐赠三年,累计捐赠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用于社区志愿者活动、扶贫、教育等社会公益活动。
现根据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及美好志愿公益基金会的2018年度公益项目资金需求计划,向其捐赠1,600万元用于慈善捐赠及公益活动支出。捐赠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本次捐赠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也不会对投资者利益构成重大影响。
美好志愿公益基金会为公司董事长刘道明先生及妻子王萍女士发起成立,分别担任美好志愿公益基金会执行理事长和理事长,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汤国强先生和董事吕卉女士分别担任美好志愿公益基金会副理事长,本次捐赠构成关联交易。
议案获得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关联董事刘道明先生、汤国强先生、吕卉女士、刘柳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金会名称:湖北美好社区志愿者公益基金会
2、基金会性质:非公募
3、设立批准机关:湖北省民政厅
4、设立时间:2016年7月4日
5、设立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将社区建设成‘长者的天堂,儿童的乐园,奋斗者的港湾’,让更多人生活更美好”为使命,指导社区志愿者共建美好家园、共创美好生活;承担社会责任,化解社区矛盾,促进邻里和谐,资助社区及社会失能、孤独贫困老人及困难群体;资助及支持社区志愿者组织发展,推广志愿者服务模式,让更多人生活更美好,让社会更美好。
6、业务范围:
(1)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范围内接收社会捐赠及社区志愿者、其他社会人士通过各类公益活动创造的价值、物资捐资及技术援助;
(2)按照合法、自愿、有效的原则,支持从事社区服务的志愿者组织,开展服务社区的活动等;
(3)资助社区必要的卫生、环境、安保等服务及文化建设服务;
(4)资助社区志愿者组织发展、宣传,推广志愿者服务模式;
(5)资助、服务社区贫困家庭及人员,改善其生产条件和生活条件,促进其素质和能力提高,以达摆脱困境之目的。
7、基金会发起人:刘道明、王萍
8、原始基金数额及来源:2,000万(刘道明1,000万,王萍1,000万)
9、基金会的住所地: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巨龙大道特一号215栋
10、基金会人员及简历:
■
11、截止目前主要资助项目:武汉美好社区志愿者服务中心、武汉市武昌区美好社区志愿者服务中心、武汉市汉阳美好志愿服务中心、沈阳市美好社区志愿服务中心、重庆市渝中区美好社区志愿服务中心、芜湖市镜湖区美好社区志愿者协会、惠州市惠城区美好志愿者服务联合会、荆门市东宝区德正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洪湖市慈善总会、武汉市泽霈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36个社会组织、街道、社区单位。
12、设立以来收支金额和对象
(1)收入情况
■
(2)支出情况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自有资金1,600万元向美好志愿公益基金会进行捐赠,用于基金会的慈善捐赠及公益活动支出,包括:志愿者宣传教育、服务站建设以及日常服务、运营管理等相关费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2017年3月,《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13号)强调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鼓励老年人参加社区邻里互助养老,推行志愿服务记录制度,鼓励老年人参加志愿服务,到2020年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达到老年人口总数的12%。2017年8月,为了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活动,发展志愿服务事业,国务院颁布《志愿服务条例》,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志愿服务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对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进民生福祉发挥了重要作用。
美好志愿公益基金会秉承“爱心、健康、快乐、学习、实践、创造、价值”的价值观,致力于将社区建设成“长者的天堂、儿童的乐园、奋斗者的港湾”,实现“让更多人生活更美好”!围绕“关爱老年生活、改善儿童教育、助推三农发展、营造亲人社区、促进社会互信”五大领域,2015年以来先后在武汉、北京、沈阳、合肥、芜湖、惠州、东莞等十余个城市,支持建设近40处“美好志愿服务站”,以社区为阵地,发展以老年人为主体的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各项志愿服务项目,如幸福食堂、长者关怀、童心课堂、智善书院等。
截至目前,美好志愿公益基金会所开展的志愿服务事业取得了较大的社会反响,赢得了政府部门、合作伙伴以及媒体的高度关注和认可,已得到100余家中央级、地方媒体,1,000余篇(次)对美好公益价值观、志愿服务及基金会理事长刘道明等进行报道、专访。在公司开发建设的项目中,目前已建立15个“美好志愿服务站”(其中西安美好时光、沈阳奉玺台2个服务站正在筹备中),为广大业主提供各项志愿服务项目。2017年9月,美好志愿公益基金会开展的“美好志愿服务站”项目因实施有效、特色鲜明、反响良好,被湖北省民政厅评为 “湖北省首批社区治理品牌项目”荣誉称号,并在各地荣获“最佳志愿服务项目”、“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等多项社会荣誉。
2018年度,美好志愿公益基金会拟进一步在全国18个城市拓展建设500个美好志愿服务站,培育更多的志愿服务组织,更大范围地服务社区老年人、儿童和家庭。根据美好志愿公益基金会2018年度公益项目资金需求计划,公司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向其进行慈善捐赠,系公司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的体现,有利于推广志愿者服务的“美好模式”,提升住户满意度,并进一步扩大公司的品牌影响力。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本次捐赠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也不会对投资者利益构成重大影响。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7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向美好志愿公益基金会捐赠300万元,包括本次捐赠的1,600万元,合计为1,900万元,未超过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对上述事项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
(1)美好志愿公益基金会为公司董事长刘道明先生及妻子王萍女士发起成立,并分别担任执行理事长和理事长,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汤国强先生和董事吕卉女士均在美好志愿公益基金会任职,本次捐赠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捐赠系公司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有利于推广志愿者服务的“美好模式”,提升住户满意度,扩大公司品牌影响力。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也不会对投资者利益构成重大影响。
(4)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刘道明先生、汤国强先生、吕卉女士和刘柳女士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本次捐赠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申请美好公益资金的请示函;
3、湖北美好社区志愿者公益基金会2018年度慈善活动计划;
4、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5、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之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2月30日
股票简称:美好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7-70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理财产品基本情况概述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3.45亿元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所处房地产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为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同时实现与合作伙伴的合作共赢,公司根据自身需要,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资金安全、量力而行、效益优先的原则,拟在总额度不超过3.45亿元人民币(含)范围内进行适度理财投资,投资期限不超过3年的金融产品(以下简称“本次投资”)。
二、拟购买金融产品具体情况
1、公司拟与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信托”)签订信托合同,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9,000万元购买长安信托发行的信托计划,由其作为受托人以将信托资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具体如下:
■
2、公司拟与北京千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为投资”)签订私募基金合同,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7,500万元购买千为投资发行的私募基金,由其作为受托人以将私募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具体如下:
■
3、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名流公馆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馆置业”)拟与北京泰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舜资产”)签订私募基金合同,公馆置业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18,000万元购买泰舜资产发行的私募基金,由其作为受托人以将私募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具体如下:
■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内控制度》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说明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3.45亿元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获得一致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投资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受托方情况介绍
1、长安信托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2206074534;企业名称: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成程;注册资本:333,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1999年12月28日;住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33号高新国际商务中心23、24;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长安信托及其股东与公司及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2、千为投资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99640601Q;企业名称:北京千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林;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2年06月28日;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第一座1605;经营范围:投资管理。
千为投资系长安信托-稳健190号信托计划的投资顾问,千为投资及其股东王林、北京财宝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及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3、泰舜资产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229339739242R;企业名称:北京泰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滕云鹏;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5年4月20日;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2层206;经营范围:投资管理。
泰舜资产及其自然人股东滕云鹏、滕志龙与公司及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理财产品资金投向
1、稳健190号信托计划投资范围:在沪深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市场依法上市交易的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具体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含次级债、混合资本债)、公司债(含非公开发行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仅限于银行间、交易所)、资产支持票据、可转债(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公募债券型基金(不含二级债基)、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基金、债券逆回购、股票(仅限于可转债、可交债转股后持有的股票)。
2、千为10号私募基金投资范围:债券(包括银行间债券、交易所债券、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可分离交易的可转债中的公司债部分)、优先股、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不包括ETF基金一级市场申购、赎回)、资产支持证券;场外投资标的(包括保险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基金公司(含基金子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并由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机构托管或由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提供私募基金综合服务的契约式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上场外投资标的包括其劣后级)、银行理财产品等。
3、泰舜2期私募基金投资范围: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债券回购、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现金、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融资融券、公募基金、信托计划、保险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于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公示已登记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发行的私募基金。
六、理财产品合同主要内容
1、长安信托-稳健190号信托计划
(1)信托事务受托人:长安信托;保管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顾问:千为投资
(2)信托目的: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和投资顾问的信任,自愿将合法拥有或具有合法支配权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进行事务管理,受托人根据全体受益人的指定,聘请并接受投资顾问的投资建议,将信托资金投资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或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和公司债、货币市场基金等品种,并通过受托人、投资顾问的管理谋求信托财产的稳定增值。
(3)信托计划初始募集信托本金规模不低于人民币8.0亿元。其中:优先级信托资金与劣后级信托资金配比不超过7:1。
2、千为10号私募基金
(1)名称:千为10号私募投资基金。
(2)运作方式:开放式。
(3)计划募集总额:以实际募集的资金为准。
(4)托管事项:私募基金托管人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获得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
(5)外包事项:本基金的运营服务机构为本基金提供份额注册登记、基金估值等外包事项服务。本基金的运营服务机构为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服务机构已完成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的备案。
3、泰舜2期私募基金
(1)名称:泰舜优选2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运作方式:开放式。
(3)计划募集总额:1-10亿元。
(4)托管事项:私募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获得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
(5)外包事项:本基金的运营服务机构为本基金提供份额注册登记、基金估值等外包事项服务。本基金的运营服务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服务机构已完成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的备案。
七、理财产品风险情况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上述投资产品方案已经通过公司资金经营中心事前认真调研,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经过审批后将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合同签署和具体操作,资金经营中心已做好控制投资风险的相应预案。
3、证券投资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4、独立董事可以对证券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监督部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由二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外部审计机构进行资金的专项审计。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证券投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证券投资活动。
八、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系公司根据自身需要,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同时实现与合作伙伴的合作共赢。本次投资以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为前提,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资金安全、量力而行、效益优先的原则,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九、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对上述事项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
1、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购买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与合作伙伴的合作共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投资理财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已做好相应控制投资风险的预案。未来应实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须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委托理财事项。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
3、《长安信托-稳健190号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
4、《泰舜优选2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合同》;
5、《千为10号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千为10号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