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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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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7-154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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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及2017年4月25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支持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发展,解决其流动资金短缺问题,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公司拟对2017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事项作出预计,具体如下:

 1、公司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6,3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提供对等担保或为公司提供足额反担保,公司实际承担出资比例对应的担保金额,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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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具体担保业务,并根据金融市场变化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担保调整。

 3、本次担保事项有效期为自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2017年度担保预计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8)。

 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公司近期实际发生如下对外担保,并签署相 关担保合同,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为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在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的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黑龙江南路2号甲12层1209户

 法定代表人:李军

 经营范围:医疗设备及器械租赁;医疗设备、化学试剂(不含药物试剂及危险品)、消毒液(不含危险品)、实验室设备的技术研究及销售;生物技术、医药技术的研究、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市场调查;批发:办公用品,电子设备,建筑材料,纸制品,木浆,纸浆,钢材、二类医疗器械(依据食药监管部门核发的备案凭证开展经营活动);依据食药监管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金融、期货、证券、理财、集资、融资等相关业务);医疗器械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含商业秘密);国内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物流信息咨询;装卸搬运服务(不含港口作业及道路运输);依据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开展普通货运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22,300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5,848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6,452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5,713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363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7年9月30日,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26,851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8,421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8,430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6,021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97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

 银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贷款期限:一年(具体以贷款合同实际贷款期限为准)

 担保方式: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为债权人在主合同及各具体合同项下的所有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担保财产保管费、查询费、公证费、保险费、提存费、实现债权及担保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等)

 保证期间:1.对于贷款,保证期间分笔计算,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笔贷款到期后两年止。2.对于保函,保证期间分笔计算,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权人依据保函对外支付约定金额后两年止。3.对于信用证,保证期间分笔计算,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权人对外支付信用证款项后两年止。4.对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期间按单张银行承兑汇票分别计算,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单张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后两年止。5.对于主合同项下其他单笔债务,保证期间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届满后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2017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发表如下意见:上述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贷款为各公司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所需,是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的,并且被担保方具有完善的风险评估与控制体系,公司能实时监控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上述担保预计事项,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此次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8)。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2,197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1,092万元,分别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9.38%和28.85%,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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