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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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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 中珠医疗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 2017-154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一体医疗部分肿瘤治疗中心项目终止的公 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经过与相关军队、武警合作中心医院协商,确定再终止7家合作中心的合作。截至目前,在现有26家军队、武警合作中心中已确定终止合作19家。

 ● 风险提示:根据《通知》文件,军队、武警医院部分合作中心项目已确定终止,随着相关政策和细则进一步推进,一体医疗正与相关医院逐一协商,项目的终止对一体医疗或上市公司的具体影响无法准确估计。后期公司将根据一体医疗与军队、武警医院合作中心项目协议终止情况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已分别于2017年7月22日、2017年7月27日、2017年8月3日、2017年10月31日披露了《中珠医疗关于子公司一体医疗部分肿瘤治疗中心项目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3号)、《中珠医疗关于肿瘤中心项目终止及新签肿瘤中心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7-101号)、《中珠医疗关于子公司一体医疗部分肿瘤治疗中心项目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2号)、《中珠医疗关于子公司一体医疗部分肿瘤治疗中心项目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35号)。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体医疗”)与相关军队、武警院方正根据中央军委印发《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友好协商基础上分步解决军队、武警合作项目终止及补偿相关事宜。

 一体医疗经过与相关军队、武警合作中心医院协商,确定再终止7家合作中心的合作。截至目前,在现有26家合作中心中已确定终止合作19家。本次终止合作的合作中心相关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合作中心终止情况介绍

 1、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六六医院合作中心

 开始运营时间2011年4月1日,终止合作时间为2016年6月1日。经双方协商,于2017年12月28日签署《终止合同协议书》。协议约定:双方于2016年6月1日终止肿瘤科合作,项目终止后,一体医疗不再参与分成并不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合同终止后,依该合同设立的肿瘤科所有工作人员全部转交二六六医院,相关人员的一切事宜均由医院负责处理;按照合同核算一体医疗分成款至2016年5月31日,二六六医院于2018年1月底前将一体医疗剩余分成款及已扣医疗风险金120,947.51元一次性支付一体医疗;一体医疗投入的全部设备、资产及装修由二六六医院按评估净值回购,待二六六医院上报至上级部门审批后支付,最迟于2018年2月28日前支付完毕。

 2、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二一医院合作中心

 开始运营时间2011年5月1日,终止合作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经双方协商,于2017年12月28日签署《放疗设备合作项目终止协议》。协议约定:放疗设备合作项目提前终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项目终止后,医用直线加速器及其配套系统归三二一医院,全身热疗设备由一体医疗撤回;合作期间的薪酬属合作项目运营成本,由一体医疗承担;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双方完成2017 年6月30日前剩余分成结算,三二一医院将一体医疗剩余分成款一次性汇入一体医疗指定账户;一体医疗预留给医院的风险抵押金时限为2年,金额为10万元,用于可能存在的医疗纠纷处理,若发生赔偿,双方按合作期间分成比例共同承担。2019年6月30日将未使用的医疗纠纷保证金转至一体医疗指定账户。

 3、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O六医院合作中心

 开始运营时间2011年8月1日,终止合作时间为2017年8月1日。经双方协商,于2017年12月28日签署《解放军第二〇六医院与深圳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合作项目终止协议书》。协议约定:合作项目从2017年8月1日起停止合作,项目终止后,一体医疗不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一体医疗预留给二O六医院20万元作为医疗风险抵押金,一年后二O六医院将医疗风险抵押金支付给一体医疗,若此期间新发生合作期内的医疗纠纷,除设备原因外其他费用按原分成比例分担;医院向一体医疗支付合作项目分成核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具体核算办法按照原合同约定执行,医院在一体医疗设备撤出后15日内扣除预留医疗风险金后将剩余分成款一次性支付给一体医疗;一体医疗投入的全部设备资产由一体医疗撤回,院方负责协调撤离手续,取得转运手续后3个月内院方协助一体医疗将全部设备资产撤离医院。

 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甘肃省总队医院合作中心

 开始运营时间2012年4月30日,终止合作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经双方协商,于2017年12月29日签署《武警甘肃省总队医院肿瘤设备合作终止协议书》。协议约定:所有合作事宜结算至2017年9月30日,此后双方不再进行合作分成,一体医疗不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一体医疗预留给院方医疗风险抵押金10万元至2018年9月30日,若未发生合作期间的医疗纠纷或发生医疗纠纷扣除已实际支出的费用后,院方在2018年10月10日前支付一体医疗;伽玛刀设备由一体医疗撤回,核磁共振设备经评估后由医院回购,回购金额为134.8万元;截止2017年9月30日前的财务结算,按原约定执行,协议签署后1个月内,院方扣除预留医疗风险金后全额支付一体医疗。

 5、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陕西省总队医院合作中心

 开始运营时间2012年8月1日,终止合作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经双方协商,于2017年12月29日签署《武警陕西省总队医院肿瘤放疗科合同终止协议》。协议约定:双方于2016年5月31日终止肿瘤放疗科合作;项目终止后,伽玛刀设备由一体医疗负责从医院撤回,大孔径CT、直线加速器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由医院收购;经评估,院方收购大孔径CT、直线加速器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价格为453.67万元;原分成款经陕西省总队审核,收购款经武警总部审核后支付一体医疗;终止合作后,院方从分成款扣留30万元作为合作终止前医疗纠纷风险金,1年后将剩余风险金支付一体医疗。

 6、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南省总队医院合作中心

 开始运营时间2009年4月1日,终止合作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经双方协商,于2017年12月29日签署《肿瘤科终止合作协议》。协议约定:肿瘤科合作于2017年9月30日提前终止,项目终止后,一体医疗不再参与分成并不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一体医疗从分成款中预留10万元作为风险金,时限为2年,用于支付合作期间原肿瘤科产生的医疗纠纷、各类债务、医保扣款等费用,扣除该类实际发生的费用后余额于2019年9月30日返还一体医疗;结算后分成款于协议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院方协助一体医疗将设备及资产拆除撤离,伽玛刀设备于2018年12月31日前将撤离医院。

 7、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青海省总队医院

 开始运营时间2014年4月1日,终止合作时间为2017年9月1日。经双方协商,于2017年12月28日签署《武警青海省总队医院肿瘤放疗科合作医疗项目合同终止协议》,于2017年12月29日签署关于对《武警青海省总队医院肿瘤放疗科合作医疗项目终止协议》的《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合同终止时间为2017年9月1日;设备在医院办理完成转运手续后,由一体医疗在一个月内将钴源及设备撤离;医疗用房医院按评估净值一次性给予一体医疗补偿款350万元,项目产生的收入,按照武警部队合作医疗项目规定比例进行分配,一体医疗最终收益为200.589万元,经过将评估费、环评费、放射源处置等分担后,院方共计向一体医疗支付各类款项568.909万元,拟于2018年1月5日前支付完毕。

 二、合作中心终止对公司影响

 1、军队、武警医院合作中心终止事项,属于国家政策性行为,本次7家合作中心项目按上述协议时间终止后,一体医疗将不再获得合作中心收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六六医院合作中心资产评估结果暂未出具,目前无法确定资产回购价值;其他6家合作中心截至合作终止日,归医院所有的资产残值约748.84万元。

 2、2014年-2016年,上述终止的7家合作中心收入分别为3,981.98万元、3,337.77万元、1,822.08万元,占一体医疗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13.66%、10.31%、5.41%,占中珠医疗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2.92%、2.68%、1.60%(注:14年、15年和16年度,中珠医疗营业收入为模拟合并,将深圳一体营业收入简单相加的数据);上述终止的7家合作中心利润为1,418.76万元、939.17万元、217.60万元,占一体医疗利润比重分别为18.38%、8.88%、1.56%,占中珠医疗利润比重分别为14.41%、5.64%、0.71%。综上,上述终止的7家合作中心收入和利润为逐年下降趋势。上述终止的7家合作中心终止预测影响一体医疗2017年营业收入约467.62万元,利润约150.75万元。

 3、除已经签订终止协议的合作中心外,由于其他合作中心终止日期尚未确定,无法确定具体终止时点,相关补偿方案尚需双方协商并报总部批准,故合作中心何时终止,何时对公司本期经营业绩及业绩承诺产生影响,及产生多大的影响,暂时都无法准确预计。

 三、风险提示

 1、根据《通知》文件,军队、武警医院部分合作中心项目已确定终止,一体医疗目前正在与相关医院逐一协商过程中,对一体医疗或上市公司的具体影响无法准确估计。后期公司根据一体医疗与军队、武警医院合作中心项目协议终止情况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2、随着“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活动”相关政策和细则进一步推进,剩余其他部队医院肿瘤诊疗合作中心受其影响,致使部队医院肿瘤诊疗合作中心继续出现提前终止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

 关于本次因政策原因形成的下属全资子公司一体医疗与军队、武警医院肿瘤中心合作项目出现终止情形,其对公司及一体医疗的影响、应对措施及风险,公司已在2017年7月22日的《中珠医疗关于子公司一体医疗部分肿瘤治疗中心项目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3号)、2017年7月27日的《中珠医疗关于肿瘤中心项目终止及新签肿瘤中心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7-101号)进行了说明,请查阅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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