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14日发布了《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暨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集团”)自2016年12月30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为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94%至4.11%之间(详情请见公司2017年2月1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17-008号公告)。
●增持计划完成情况:截至2017年12月29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博汇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共计39,519,3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本次增持计划已完成。
2017年12月29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博汇集团《关于增持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果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
(二)增持主体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博汇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45,977,5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8%。 本次增持后,博汇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85,496,9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84%。
(三)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
(四)本次增持数量:39,519,3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6%;
(五)本次增持时间: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6日;2017年2月6日至2017年2月10日;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1日;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13日。
(六)资金来源:博汇集团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二、本次增持计划及进展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7年2月14日发布了《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暨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博汇集团自2016年12月30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为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94%至4.11%之间(详情请见公司2017年2月1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17-008号公告)。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2017年12月29日,博汇集团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博汇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共计39,519,3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投入资金18,289.40万元。本次增持后,博汇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85,496,9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84%。
四、其他说明
1、博汇集团承诺:在本次增持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2.博汇集团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