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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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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17-008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明景谷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和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成后,总股本由原8,479万股增至11,306万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8,479万元变为11,306万元,同意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全文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以增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安徽金奥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注入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用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增资完成后,安徽金奥博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3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8,3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意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本次增资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招商证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招商证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招商证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大会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规范公司对外投资管理行为,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规范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行为,便于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制定了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于2018年1月15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13)。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17-009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多义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和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成后,总股本由原8,479万股增至11,306万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8,479万元变为11,306万元,同意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全文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以增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安徽金奥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注入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用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增资完成后,安徽金奥博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3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8,3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意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本次增资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招商证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招商证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招商证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17-010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安徽金奥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金奥博”)增资人民币6,000万元,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4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27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1.64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32,906.2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681.4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224.86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2月5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XYZH/2017SZA20621号”《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后,使用计划如下:

 ■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工业炸药用一体化复合油相材料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安徽金奥博。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进度,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安徽金奥博增资人民币6,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安徽金奥博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3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8,3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建设。

 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涉及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金奥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MA2MX0CG8M

 法定代表人:吴龙祥

 成立时间:2016年6月17日

 注册资本:2300万元

 注册地址:马鞍山市雨山经济开发区马钢污水处理厂以东

 经营范围:乳化剂、一体化专用复合油相、复合蜡、表面活性剂、化学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机械工程技术研发;化工专用设备、金属密封件、金属结构制造、销售;矿山机械设备、金属材料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安徽金奥博100%股权

 安徽金奥博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安徽金奥博增资是基于公司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际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招股说明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司顺利实施和开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之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

 五、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要求和使用安全,公司和安徽金奥博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次增资的募集资金投入安徽金奥博后,将专门用于“工业炸药用一体化复合油相材料建设”的项目建设。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7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增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安徽金奥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注入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用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增资完成后,安徽金奥博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3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8,3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全资子公司,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运营需要。公司董事会对使用募集资金向安徽金奥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7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增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安徽金奥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注入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用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增资完成后,安徽金奥博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3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8,3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及全资子公司增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司顺利实施和开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之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

 保荐机构同意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17-012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在不影响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和经营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二、投资产品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以增加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投资收益。

 2、购买额度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3、投资品种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低风险、流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为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等;各项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该等投资额度可供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

 4、投资期限

 本次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本额度及决议有效期范围内,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的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的受托方均为银行、证券、保险及其他正规的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此外,在投资过程中,也存在着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职业道德风险,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将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

 2、决策人员、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运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是在保障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及日常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业务的开展;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认购上述短期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运营,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授权期内,可由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7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对此事项的同意意见,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上述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事项,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17-011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4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27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1.64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32,906.2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681.4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224.86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2月5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XYZH/2017SZA20621号”《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承诺的投资理财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公司拟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均为银行、证券、保险及其他正规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投资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实施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所投资产品不得违反相关规定,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履行备案及信息披露手续。

 3、投资有效期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

 4、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投资品种;

 (2)决策人员、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提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决策有效期内,资金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7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公司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17-013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8年1月15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 0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14日15:00至2018年1月15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7年1月5日(星期五)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区深港产学研基地大楼东座301。

 (八)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和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四)《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五)《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六)《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七)《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八)《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上述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一)需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8年1月10日(星期三)9:3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R2-A栋3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 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8年1月10日下午 16:30前送达至登记地点。来信请寄: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R2-A栋3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057(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登记地点的时间为准。

 (4)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喻芳

 会议联系电话:0755-26970939 传真:0755-86567053

 联系电子邮箱:ir@kingexplorer.com

 5、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七、相关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17,投票简称:金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计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 年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入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件三: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15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提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字/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进行指示,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3、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4、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5、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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