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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0年3月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5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2.00元。截至2010年3月29日,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640,000,000.00元,坐扣承销费和保荐费78,672,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61,328,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洲泉支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1204075929078001168账号内。另扣除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共计13,702,000.00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47,626,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71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0年第一期,总第四期)和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规定,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的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上市酒会费等其他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并要求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将原用募集资金支付的路演推介费和广告费4,220,900.00元记入管理费用科目,调整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变更为551,846,900.00元。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为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开设了一个专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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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销户情况
2017年6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结余募集资金2,600.04万元(因受利息收入、手续费影响,具体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根据决议将储存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账号:1204075929078001168)的结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6,653,043.54元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划转完成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0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成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
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