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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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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ST新城  公告编号:2017-049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2月28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8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15:00至2017年12月28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铁岭市新城区金沙江路11号金鹰大厦八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隋景宝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86,890,35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4.7834%。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86,885,65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4.782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7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6%。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 代表股份4,032,85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4890%。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新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1.《关于选举范立夫先生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见《表决情况汇总表》。

 2.《关于选举钟田丽女士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见《表决情况汇总表》。

 3.《关于选举黄鹏先生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见《表决情况汇总表》。

 表决情况汇总表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娜、余洪彬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有资格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其参会资格合法、有效;

 4、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所有议案合法通过表决。

 四、备查文件

 1、《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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