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了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认定河南省2017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豫科〔2017〕196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郑州飞龙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飞龙”)、南阳飞龙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阳飞龙”)、西峡县西泵特种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泵特铸”)均通过河南省2017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741000157,郑州飞龙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741000381,南阳飞龙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741000173,西泵特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741000315。
公司及子公司南阳飞龙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为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子公司郑州飞龙及西泵特铸为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郑州飞龙、南阳飞龙、西泵特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将连续三年(2017年—2019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及子公司南阳飞龙自2017年1月1日起企业所得税已按15%的税率计缴,不影响本年度经营业绩。子公司郑州飞龙、西泵特铸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17年1月1日起企业所得税由25%的税率调整为15%的税率计缴,对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阳飞龙、郑州飞龙、西泵特铸、河南飞龙(芜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均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飞龙江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已经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待拿到相关批文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