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2月28日(周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2月27日-2017年12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8日(周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周三)下午15:00至2017年12月28日(周四)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海尔路65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陆晓楠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规性、合法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章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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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通过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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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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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修改《董事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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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获得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工作细则》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邓文胜律师、马鹏瑞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