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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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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17-135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连电瓷”)的全资子公司大莲电瓷(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公司”)于近日收到由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关于认定福建省2017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闽科高【2017】 22号),认定福建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其相关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大莲电瓷(福建)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1735000102

 发证时间:2017年11月30日

 证书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福建公司自2017年起三年内(2017年-2019年)将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福建公司正在积极办理高新技术企业减税相关手续。

 同时,本次福建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事项不会对公司 2017 年度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但上述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将对公司2017年度及后续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作用。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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