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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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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17-140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81),详见 2017年8月15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侯红军先生、韩世军先生、赵双成先生、杨华春先生、程立静先生、陈相举先生、郝建堂先生、谷正彦先生、陈岩先生计划在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868,0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755%)。

 2017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副总经理陈相举先生、程立静先生减持股份的通知,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具体减持情况见下表:

 ■

 陈相举先生、程立静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侯红军先生、韩世军先生、杨华春先生、谷正彦先生、陈岩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暂未实施。

 三、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四、 其他相关说明

 1、陈相举先生、程立静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陈相举先生、程立静先生本次减持没有违反股份锁定承诺,且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未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陈相举先生、程立静先生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截至目前,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形。

 4、2015年7月11日,陈相举先生、程立静先生承诺:自承诺之日起六个月内(自2015年7月10日至2016年1月9日)不减持公司股份。截至目前,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形。

 5、陈相举先生、程立静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6、公司未实施减持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自身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减持,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7、公司将持续关注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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