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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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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9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2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春路789号宋都大厦9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俞建午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独立董事华民先生、杜兴强先生、郑金都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郑羲亮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叶远迪、陈珊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上述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100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近日接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控股”)关于将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票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宋都控股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共计23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在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本次质押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2%。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质押已在申万宏源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宋都控股持有公司599,694,5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75%;宋都控股已累计质押股份521,210,000股,占宋都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数的86.91%,占公司总股本的38.89%。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1、股份质押的目的

 宋都控股本次股份质押系为其自身融资提供担保。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宋都控股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根据质押协议约定,本次交易设警戒线和平仓线。当履约保障比例低于平仓值时,宋都控股将采取追加保证金或提前还款等措施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平仓风险。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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