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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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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7-72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书面记名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17年12月28日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2017年12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下午15:00时 —2017年12月28日下午15:00时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粤兴二道10号公司本部会议室

 5、主持人:黄培钊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374,198,87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890,047,497股的42.0426%。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373,791,27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890,047,497股的41.996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07,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90,047,497股的0.0458%。

 其中持股在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股东共6名,代表股份45,844,2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890,047,497股的5.1508%。

 现场会议公司4名董事(董事曹健先生、独立董事何晴女士、独立董事王克先生、独立董事王晓玲女士请假)、1名监事出席了会议,4名高级管理人员、2名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74,198,87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45,844,28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74,198,87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45,844,28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签署的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7-73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2月28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刘耿豪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耿豪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 刘耿豪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将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刘耿豪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刘耿豪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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