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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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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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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登记机构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六号免税商务大厦31-33层

 法定代表人:张海波

 电话:(0755)82763849

 传真:(0755)82763868

 联系人:古和鹏

 3.3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广东华瀚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座16楼G.H室

 负责人:李兆良

 电话:(0755)82687860

 传真:(0755)82687861

 经办律师:戴瑞冬、付强

 3.4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陈熹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陈熹

 § 4 基金名称

 南方丰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 基金的类型

 保本型证券投资基金

 § 6 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保障保本周期到期时本金安全的前提下,有效控制风险,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 7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可以投资于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各类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债券回购、央行票据、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债券、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以及经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债券类金融工具)、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权证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根据中国宏观经济情况和证券市场的阶段性变化,按照投资组合保险机制对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各类债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和权益类资产(股票、股指期货、权证等)的投资比例进行动态调整。其中,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40%;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8 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恒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策略(Constant-Proportion Portfolio Insurance,CPPI)来实现保本和增值的目标。恒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策略不仅能从投资组合资产配置的层面上使基金保本期到期日基金净值低于本金的概率最小化,而且还能在一定程度上使保本基金受益于股票市场在中长期内整体性上涨的特点。

 CPPI是国际通行的一种投资组合保险策略,它主要是通过数量分析,根据市场的波动来调整、修正风险资产的可放大倍数(风险乘数),以确保投资组合在一段时间以后的价值不低于事先设定的某一目标价值,从而达到对投资组合保值增值的目的。在基金资产可放大倍数的管理上,基金管理人的金融工程团队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根据CPPI数理机制、历史模拟和目前市场状况定期出具保本基金资产配置建议报告,给出放大倍数的合理上限的建议,供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作为基金资产配置的参考。

 CPPI的投资步骤可分为:

 第一步,基金管理人金融工程团队基于CPPI策略计算防守垫大小,根据对市场波幅的历史数据和对未来的展望,给出最大放大倍数,并形成相应的报告。

 第二步,根据金融工程报告,确定股票投资比例上限,下达给基金经理。

 第三步,基金经理在股票投资比例上限之内进行股票和债券的组合管理。假设在调整时刻t 资产总值和底值分别为At和Ft,那么在t +Δt时刻组合可投资于风险资产的值为Et +Δt= m(At–Ft),Δt为调整所需要的交易时间,与整个投资期相比是一个很小的量。

 根据CPPI, 该保本策略成功的充分必要条件为:

 风险资产在调整点之间的损失金额≦防守垫–价值底线在调整点之间的增加额

 防守垫 = 风险资产投资额÷放大倍数

 等价于:风险资产在调整点之间下跌比例≦1/放大倍数m

 根据CPPI进行资产配置是一个动态调整的过程,在投资的过程中,设定一系列的调整点来调整资产配置比例来达到保本的目的。在基金资产可放大倍数的管理上,基金管理人的金融工程团队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根据CPPI数理机制、历史模拟和目前市场状况定期出具保本基金资产配置建议报告,给出放大倍数的合理上限的建议,供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作为基金资产配置的参考。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资产配置策略分为两个层次:一层为对风险资产和安全资产的配置,该层次以恒定比例组合保险策略为依据,即风险资产部分所能承受的损失最大不能超过安全资产部分所产生的收益;另一层为对风险资产部分的配置策略,依据稳健投资、风险第一的原则,以低风险性、在保本期内具备中期上涨潜力为主要标准,构建风险资产组合。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情况对这两个层次的策略进行调整。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关注经济运行的质量与效率,把握领先指标,预测未来走势,深入分析国家推行的财政与货币政策对未来宏观经济运行以及投资环境的影响。本基金对宏观经济运行中的价格指数与中央银行的货币供给与利率政策研判将成为投资决策的基本依据,并作为债券组合的久期配置的依据。在宏观分析及其决定的久期配置范围下,本基金将进行类属配置以贯彻久期策略。对不同类属债券,本基金将对其收益和风险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其为组合提供持有期收益和价差收益的能力,同时关注其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债券投资策略还包括以下几方面:

 (1)综合考虑收益性、流动性和风险性,进行积极投资。这部分投资包括中长期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以及中长期逆回购等等。积极性策略主要包括根据利率预测调整组合久期、选择低估值债券进行投资、把握市场上的无风险套利机会,利用杠杆原理以及各种衍生工具,增加盈利性、控制风险等等,以争取获得适当的超额收益,提高整体组合收益率。

 (2)利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现券存量进行债券回购所得的资金积极参与新股申购、新股增发和配售,以获得股票一级市场的可能投资回报。

 (3)利用未来可能推出的利率远期、利率期货、利率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有效地规避利率风险。

 3、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注重对股市趋势的研究,在股票投资限额内,精选优势行业和优势个股,控制股票市场下跌风险,分享股票市场成长收益。本基金依据稳健投资的原则,以低风险性、在保本周期内具备中期上涨潜力为主要标准,构建股票组合,同时兼顾股票的流动性。

 根据宏观经济运行、上下游行业运行态势与价值链分布来确定优势或景气行业,以最低的组合风险精选并确定最优质的股票组合。在行业选择中,本基金注重宏观经济景气状况及所处阶段,主要分析目前经济增长的构成、来源、景气状况,寻找增长空间较大、持续性较强的行业,寻找经济转型中受益程度最高的行业,结合动态分析行业发展周期、与上下游关系与谈判地位,寻找产业链中由弱转强或优势扩大的行业。

 在个股的选择上,首先按照风险性由低至高、中期上涨潜力由高至低和流动性由高到低对股票池内的股票进行排名,累加三项排名得到综合排名,取综合排名靠前的股票构建股票组合,进行组合投资。本基金的投资组合中对ST及*ST类股票的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10%。

 本基金通过选择风险低的股票,保证组合的稳定性;通过选择具中期上涨潜力的股票,保证组合的收益性;通过分散投资、组合投资和流动性管理,降低个股集中性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应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保本策略和投资目标。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主要遵循有效管理投资策略,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现货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1)利用股指期货调整风险资产的比例和投资组合的β值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CPPI策略与市场的变化不断调整风险资产和安全资产之间的比例。在需要调整风险资产的头寸时,本基金将适当通过买卖股指期货对风险资产头寸进行调整。当需要增加风险资产头寸时,通过做多股指期建立多头头寸;反之,当需要降低风险资产头寸时,通过做空股指期货建立股指期货空头头寸。另一方面,本基金管理人还将利用股指期货调整投资组合的β值,利用股指期货在弱市中降低风险资产组合的β值,在强市中提高风险资产组合的β值,以提升组合的业绩表现。

 (2)α策略

 在投资组合中分离出系统风险,寻求具有长期稳定的超额收益的投资品种,并利用股指期货规避股票市场的系统风险。

 本基金的股指期货投资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5、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被动投资权证为主要策略,包括投资因持有股票而派发的权证和参与分离转债申购而获得的权证,以获取这部分权证带来的增量收益。同时,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以价值分析为基础,主动进行部分权证投资。

 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以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 9 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三年期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0.5%。

 本基金是保本型基金,保本周期为三年,以三年期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0.5%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在投资期限上较为类似,并且能够使本基金投资人判断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三年期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三年期存款利率计算。若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则本基金自调整生效之日起使用新的利率。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 10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保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

 § 11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7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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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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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投资。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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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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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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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3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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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 12 基金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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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 基金的费用概览

 13.1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3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35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保本周期内,保证费由基金管理人从基金管理费收入中列支。过渡期不计提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过渡期不计提托管费。

 3、若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所持有本基金份额转为变更后的“南方潜力新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同上。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实施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13.2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在本基金的保本期内,一般不接受申购申请。特殊情况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保证人协商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可接受申购申请,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在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费率不高于基金申购金额的5%,具体费率以届时公告为准。

 在本基金保本期到期后,如转入下一保本期,本基金过渡期申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1.2%,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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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若保本期到期后,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转为变更后的“南方潜力新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费率不高于基金申购金额的5%,具体费率以届时公告为准。

 2、本基金赎回费率不高于2.0%,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其中1年为365天,1.5年为547天)。具体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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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见上表。

 若保本期到期后,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转为变更后的“南方潜力新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5%,具体费率以届时公告为准。

 3、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 14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对“重要提示”进行了更新。

 2、在“绪言”部分,对“绪言”进行了更新。

 3、在“释义”部分,对“释义”进行了更新。

 4、在“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概况”进行了更新,对“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5、在“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进行了更新。

 6、在“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销售机构”进行了更新。

 7、在“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部分,对“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进行了更新,对“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进行了更新,对“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进行了更新。

 8、在“基金的投资”部分,对“基金投资组合报告”进行了更新,对“基金业绩”进行了更新。

 9、在“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进行了更新。

 10、在“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对“其他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11、对部分其他表述进行了更新。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9日

 南方瑞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安排及转型为

 南方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提示性公告

 南方瑞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南方瑞利保本”,基金代码为“002220”)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登记机构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保本担保人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南方瑞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706号),于2015年12月18日进行募集,并于2015年12月23日正式成立。本基金保本期为两年,第一个保本期自2015年12月23日至2017年12月25日(2017年12月23日、2017年12月24日为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鉴于本基金的第一个保本期即将到期,但本基金管理人无法为本基金转入下一保本期确定保本担保人,本基金将不能满足继续作为法律法规规定的避险策略型基金运作的条件,为此,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根据《南方瑞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本基金“保本周期届满时,保证人同意继续提供保本保障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机构继续提供保本保障,并与本基金管理人签订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同时本基金满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基金存续要求的情况下,本基金将转入下一保本周期。本基金转入下一保本周期,保证人承诺继续对下一保本周期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与基金管理人另行签署保证合同。否则,本基金转型为非保本基金‘南方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投资、基金费率、分红方式等相关内容也将做相应修改,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提前在临时公告或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予以说明”的规定,决定将本基金转型为非避险策略型的混合型基金,即南方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南方瑞利混合”)。本基金转型后,基金托管人及基金登记机构不变;基金代码亦保持不变,仍为“002220”;基金名称、基金投资、基金费率、分红方式等将按照由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拟定的《南方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前述修改变更事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了相关基金合同变更的手续。

 现将本基金保本期到期操作安排及转型为南方瑞利混合的相关业务规则说明如下:

 一、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到期操作安排

 1、保本期到期操作期间的时间安排

 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到期操作期间为保本周期到期日及之后4个工作日(含第4个工作日),即自2017年12月25日(含)起至2017年12月29日(含)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保本期到期操作期间的交易时间里,通过基金管理人和各销售机构进行到期选择。办理相关业务的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具体安排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保本期到期操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选择方式

 在上述保本期到期操作期间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以下三种选择方式:

 (1)赎回基金份额;

 (2)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

 (3)不选择进行上述(1)或(2)项到期操作。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没有作出上述(1)或(2)项选择的基金份额,则默认其选择持有转型后的南方瑞利混合,本基金登记机构将会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份额全部变更登记为转型后的南方瑞利混合的基金份额。

 3、保本期到期操作期间的相关费用安排

 (1)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赎回时无需支付赎回费用。

 (2)选择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时无需支付赎回费用和补差费用。

 (3)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继续持有转型后的南方瑞利混合,无需支付赎回费用和申购/认购费用,其因本次转型而持有的南方瑞利混合份额的持有期将从其持有本基金之日起连续计算。

 4、保本期到期操作期间的相关业务操作

 (1)在本基金的到期操作期间,本基金接受赎回、转换转出申请,不接受申购和转换转入申请。

 (2)基金赎回或转换转出采取“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或转换转出的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3)保本期到期操作期间内,本基金使用“南方瑞利保本”的简称,每日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将所持有本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的,转换转入基金份额持有期自基金转换申请确认日起重新计算。

 (5)本基金的到期操作期间,除暂时无法变现的基金财产外,基金管理人应使基金财产至少50%保持为现金形式。

 (6)本基金转换为其他基金时,转换转入的基金必须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并以本公司为登记机构的基金,且转入基金必须处于可转换转入状态。若转入基金有大额申购限制的,则需遵循相关大额申购限制的约定。具体转换业务规则以《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为准。

 二、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到期的保本条款

 1、对于持有到期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于保本期到期后无论选择赎回、转换还是继续持有转型后的“南方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都同样适用保本条款。

 2、本基金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提供的保本金额:

 第一个保本周期的保本金额,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及募集期间的利息收入之和。

 3、保本赔付差额的具体赔付方式:

 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如按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其保本金额,差额部分即为保本赔付差额,则基金管理人应补足该差额,并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含第二十个工作日,下同)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保证人对此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4、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为基金管理人的保本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5、保本期到期操作期间,选择到期操作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自行承担保本到期日(不含当日)至实际操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风险。

 三、转型为南方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相关安排

 1、在本基金保本期到期操作期间截止日的次日,即2017年12月30日起“南方瑞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将更名为“南方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瑞利混合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亦于该日同时生效。

 2、本基金本次到期操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因选择继续持有变更后的南方瑞利混合的基金份额的,因本次到期操作而持有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初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日起连续计算。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后续又将其所持有的南方瑞利混合转换为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的,相关转换基金份额持有期自基金转换申请确认日起重新计算。

 3、南方瑞利混合的投资转型期

 自2017年12月30日(含)起6个月内的时间区间为“南方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转型期,本公司在该期限内,将根据《南方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南方瑞利混合的投资组合进行调整。投资转型期结束,南方瑞利混合的投资组合比例应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投资转型期内,使用“南方瑞利混合”的简称,每个工作日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4、南方瑞利混合的赎回业务继续开放,南方瑞利混合的申购业务自本基金保本期到期操作期间截止日次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本公司将在开始办理申购、定投和转换的具体日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投资者提交的南方瑞利混合相关交易申请,遵循南方瑞利混合的费率。

 5、南方瑞利混合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业绩比较基准、估值方法、基金费率、收益分配、业务开通情况、销售机构及其他具体操作事宜按照该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规定进行运作,详见刊登在2017年12月22日《上海证券报》的《南方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南方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南方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同时登载于本公司网站。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南方瑞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期到期操作和到期后转型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详情,请登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阅读相关公告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2、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次到期操作和转型安排做适当调整。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转型为南方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而低于股票型基金。转型后的南方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不再属于避险策略基金或保本基金,与转型前的南方瑞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其预期风险高于南方瑞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9日

 附件: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名单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如下述销售机构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将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介另行公告。各销售机构开通本基金具体销售业务的情况,请联系销售机构进行咨询。

 1、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途牛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转换业务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关于南方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1月2日暂停申购和赎回业务的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2月2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自2018年1月2日起暂停申购和赎回业务,并于2018年1月3日起恢复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暂停期间,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正常进行。

 (2)投资者可访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9日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参加邮储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对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与厚爱,经本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现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参与邮储银行推出的个人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基金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与基金

 ■

 二、适用客户范围

 活动期间通过邮储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申购开放式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三、适用期限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法定基金交易日)。

 四、费率优惠方案

 投资者通过邮储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申购(不含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开放式基金产品,其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享有4折优惠。若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或低于0.6%,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五、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上述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且为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上述基金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也不包括基金定期定额、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3、上述费率优惠活动如有展期、终止或调整,费率优惠规则如有变更,均以邮储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六、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邮储银行客服电话:95580

 邮储银行网站:www.psbc.com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站:www.nffund.com

 七、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9日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参加中国工商银行基金定投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对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与厚爱,经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现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参与中国工商银行推出的“2018倾心回馈”基金定投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的全部法定基金交易日。

 二、适用基金

 ■

 三、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投资人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基金定投业务进行的基金定投申购均享有申购费率八折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基金定投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四、注意事项

 1、在活动期间内,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一律按八折优惠; 本次优惠活动结束后,基金定投申购费率继续按原标准实施。

 2、凡在规定时间及规定产品范围以外的基金定投申购不享受以上优惠;因客户违约导致在优惠活动期内基金定投申购不成功的,亦无法享受以上优惠。

 3、上述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4、上述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且为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定投申购手续费,不包括上述基金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5、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中国工商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费率优惠活动如有展期、终止或调整,费率优惠规则如有变更,均以中国工商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五、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中国工商银行客服电话:95588

 中国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站:www.nffund.com

 六、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9日

 关于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1月2日暂停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2月2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自2018年1月2日起暂停申购和赎回业务,并于2018年1月3日起恢复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暂停期间,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正常进行。

 (2)投资者可访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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