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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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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年年恒荣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万家年年恒荣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6年6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261号文注册募集。基金合同生效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回报可能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的风险;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品种,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等。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混合型与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此外,本基金以1.00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1.00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11月15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60号8层(名义楼层9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60号8层(名义楼层9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成立日期:2002年8月23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44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兰剑

 电话:021-38909626 传真:021-38909627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方一天先生,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先后在上海财政证券公司、中国证监会系统、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任职,2014年10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4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2015年2月至2016年7月任公司总经理。2015年7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董事马永春先生,政治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任新疆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科长,新疆通宝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新疆对外经贸集团总经理,新疆天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董事袁西存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工商管理学硕士,曾任莱钢集团财务部科长,副部长,齐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现任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董事经晓云女士,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研究生,工商管理学硕士,曾任上海财政证券公司市场管理部经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管理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7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独立董事黄磊先生,中国民主建国会成员,经济学博士,教授,曾任贵州财经学院财政金融系教师、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院长、山东省政协常委,现任山东财经大学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山东金融产业优化与区域管理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山东省人大常委、山东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高校金融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独立董事张伏波先生,经济学博士,曾任上海申佳船厂科员、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副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兴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海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亚太资源有限公司董事,现任玖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

 独立董事朱小能先生,中共党员,哲学博士,教授。曾任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讲师、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硕士生导师、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主席李润起先生,硕士学位,经济师。曾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文艺路营业部客户主管、公司投行部项目经理,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

 监事张浩先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先后任职于山东东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巨能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巨能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监事李丽女士,中共党员,硕士,中级讲师,先后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分行、济南卓越外语学校、山东中医药大学。2008年3月起加入本公司,曾任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监事陈广益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先后任职于苏州市对外贸易公司、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5年3月起任职于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基金运营部总监。

 监事尹丽曼女士,中共党员,硕士,先后任职于申银万国期货有限公司、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4月起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监。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长:方一天先生(简介请参见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总经理:经晓云女士(简介请参见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副总经理:李杰先生,硕士研究生。1994年至2003年任职于国泰君安证券,从事行政管理、机构客户开发等工作;2003年至2007年任职于兴安证券,从事营销管理工作;2007年至2011年任职于齐鲁证券,任营业部高级经理、总经理等职。2011年加入本公司,曾任综合管理部总监、总经理助理,2013年4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黄海先生,硕士研究生。先后在上海德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项目经理、研究员、投资经理、投资总监等职务。2015年4月进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总监职务,负责公司投资管理工作,2017年4月任公司副总经理。

 督察长:兰剑先生,法学硕士,律师、注册会计师,曾在江苏淮安知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2005年10月进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2015年4月任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简历

 苏谋东,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CFA。2008年7月进入宝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从事固定收益投资研究工作,担任投资经理职务。2013年3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万家强化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颐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年年恒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年年恒荣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恒景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万家安弘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家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柳发超:基金经理,硕士学位。2008年至2012年任兴业银行上海授信审批中心信用审查员,2008 年6 月至2012 年11 月任兴业银行上海授信审批中心信用审查员,2012 年12 月至2014 年3 月任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用评估师,2014 年3 月至2016 年7 月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16 年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万家恒瑞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年年恒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旭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家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年年恒荣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1)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 任:黄海

 委 员:莫海波、李文宾、白宇、卞勇、叶勇

 黄海先生,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监。

 莫海波先生,投资研究部总监、基金经理。

 李文宾先生,研究总监助理、基金经理。

 白宇先生,交易部总监。

 卞勇先生,量化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叶勇先生,权益投资二部总监。

 (2)固收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 任:方一天

 委 员:陈广益、苏谋东、白宇、熊义明

 方一天先生,公司董事长

 陈广益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基金运营部总监。

 苏谋东先生,固定收益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白宇先生,交易部总监。

 熊义明先生,首席宏观分析师。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兴业银行)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成立时间: 1988年8月22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7.74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74号

 联系人:刘峰

 电话:021-62159217

 2、主要人员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设综合处、运营管理处、稽核监察处、科技支持处、市场处、委托资产管理处、企业年金中心等处室,共有员工100余人,业务岗位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26日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74号。截止2017年6月30日,兴业银行已托管开放式基金183只,托管基金财产规模5741.64亿元。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兴业银行基金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兴业银行审计部、资产托管部内设稽核监察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审计部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资产托管部内设独立、专职的稽核监察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基金托管部的所有处室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风险控制责任应落实到每一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2)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设立独立的稽核监察处,该处室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相互制约原则:各处室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5)防火墙原则:托管部自身财务与基金财务严格分开;托管业务日常操作部门与行政、研发和营销等部门严格分离。

 (6)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体系同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控目标,内部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并应当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

 (7)审慎性原则。内控与风险管理必须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为出发点;托管业务经营管理必须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在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时,做到先期完成相关制度建设;

 (8)责任追究原则。各业务环节都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并按规定对违反制度的直接责任人以及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管领导进行问责。

 4、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1)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风险识别与评估:稽核监察处指导业务处室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4)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监控。

 (5)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并签订承诺书。

 5、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灾备中心,保证业务不中断。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负有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使监督权的职责。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和范围、投资组合比例、投资限制、费用的计提和支付方式、基金会计核算、基金资产估值和基金净值的计算、收益分配、申购赎回等进行监督。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直销中心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

 住所、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60号8层(名义楼层9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联系人:张婉婉

 电话:(021)38909777

 传真:(021)38909798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0800;95538转6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的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https://trade.wjasset.com/

 微交易:万家基金微理财(微信号:wjfund_e)

 2、场外非直销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3、场内非直销销售机构

 指由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具体名单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相关业务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电话:(010)50938697

 传真:(010)50938907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中心银城中路501号15、16层

 负责人:陈峰

 经办律师:夏火仙、华涛

 电话:(021)5878 5888

 传真:(021)5878 6866

 联系人:华涛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0楼(200120)

 联系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汤骏

 经办注册会计师:汤骏、印艳萍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万家年年恒荣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的类型

 基金类别:债券型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定期开放式。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该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该日)起进入开放期,开放期为五至二十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

 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15日。本基金第一次办理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开放期为2017年11月16日至2017年12月13日,共二十个工作日。本基金第二个封闭期为自2017年12月14日起的1年。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基础上,本基金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持续增值。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国债期货、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和权证,但可参与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以及可交换债券的投资。因所持可转换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因投资于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而产生的权证,在其可上市交易后不超过30个交易日的时间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前一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基金管理人在充分研究宏观市场形势以及微观市场主体的基础上,采取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策略,通过定性与定量分析,对利率变化趋势、债券收益率曲线移动方向、信用利差等影响固定收益投资品价格的因素进行评估,对不同投资品种运用不同的投资策略,并充分利用市场的非有效性,把握各类套利的机会。在信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寻求组合流动性与收益的最佳配比,力求持续取得达到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2、利率预期策略

 利率变化是影响固定收益投资品价格的最重要的因素,当市场基准利率变化时,市场上所有的固定收益品种收益率都将会随之调整。利率预期策略是本基金的基本投资策略。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金融政策、市场供需、市场结构变化等因素的分析,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形成对未来利率走势的判断,并在此基础上对固定收益投资品组合的久期结构进行有效配置,以达到降低组合利率风险,获取较高投资收益的目的。

 3、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利率期限结构表明了固定收益投资品的到期收益率与到期期限之间的关系。本基金通过数量化方法对利率进行建模,在各种情形、各种假设下对未来利率期限结构变动进行模拟分析,并在运作中根据期限结构不同变动情形在子弹式组合、梯式组合和杠铃式组合当中进行选择适当的配置策略。

 4、债券品种选择策略

 在上述债券投资策略的基础上,本基金对个券进行定价,充分评估其到期收益率、流动性溢价、信用风险补偿、税收、含权等因素,选择那些定价合理或价值被低估的债券进行投资。

 具有以下一项或多项特征的债券,将是本基金债券投资重点关注的对象:

 (1)符合前述投资策略;

 (2)短期内价值被低估的品种;

 (3)具有套利空间的品种;

 (4)符合风险管理指标;

 (5)双边报价债券品种;

 (6)市场流动性高的债券品种。

 本基金围绕上述因素综合评估发行主体的信用风险,确定市场上该类债券的合理风险溢价水平,有效管理组合的整体信用风险。

 5、信用债券投资的风险管理

 本基金采取内部评级与外部评级相结合的办法,对所持债券面临的信用风险进行综合评估。在获取数据方面不仅限于经营数据,对于地方政府或其他种类发行人所处的区域经济做主要的评估,以地方政策、地方收入支出、城市化率、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等一系列指标为基础做系统评估。

 对进入研究库中的信用债券通过内部信用评级,运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动态和静态相结合的方法,建立相应的债券的投资库,在具体操作上,采用指标定量打分制,对债券发行人进行综合打分评级,并动态跟踪债券发行人的状况,建立相应预警指标,及时对信用债券的投资库进行更新维护。

 在投资操作中,结合适度分散的投资策略,适时调整投资组合,降低信用债券投资的信用风险。

 6、资产支持证券等品种投资策略

 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在内的资产支持证券,其定价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本基金将深入分析上述基本面因素,运用数量化定价模型,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合理定价,合理控制风险,把握投资机会。

 7、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可转债)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具有抵御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本基金在对可转换债券条款和发行债券公司基本面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利用可转换债券定价模型进行估值分析,投资具有较高安全边际和良好流动性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获取稳健的投资回报。

 8、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运用类别资产配置、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利差定价管理等策略,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进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

 9、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对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特点和发行债券公司基本面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通过考察利率水平、票息率、付息频率、信用风险及流动性等因素判断其债券价值;采用多种定价模型以及研究人员对证券公司基本面等不同变量的研究确定其投资价值。投资综合实力较强的证券公司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获取稳健的投资回报。本基金持有单只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0、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险。故国债期货空头的合约价值主要与债券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基金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国债期货合约数量,以萃取相应债券组合的超额收益。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者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

 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前一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2)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9)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0)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1)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2)开放期内,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封闭期内,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0%;

 (13)本基金投资于国债期货,还应遵循如下投资组合限制: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本基金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3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30%;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1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此期间,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应该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但须提前公告,不需要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4、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组合限制或禁止行为规定,本基金可不受相关限制。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组合限制或禁止行为规定进行变更的,本基金可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可依据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规定直接对基金合同进行变更,该变更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旨在综合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该指数涵盖了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低风险/收益的产品。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10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日至2017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沪港通投资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暂不可投资于国债期货。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不存在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0.1其他资产构成

 ■

 10.2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0.3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基金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7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万家恒荣A

 ■

 万家恒荣C

 ■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的比较

 ■

 注:本基金成立于2016年11月15日,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要求。报告期末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要求。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本基金C 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清算费用;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 为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按照基金发展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针对全部或部分份额类别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调高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第十五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6月29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新增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有关内容。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有关内容。

 4、在“七、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更新了本基金生效日期的相关信息。

 5、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2017年第三季度)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6、在“十、基金的业绩”部分,补充了基金成立以来的投资业绩。

 7、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补充了本基金发售以来的公告事项。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蛋卷基金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投业务及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蛋卷基金”)签订的代理销售协议,蛋卷基金从2017年12月29日起代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产品的销售业务并开通定投、参加费率优惠活动。

 一、 本次增加蛋卷基金为销售机构的基金产品如下:

 ■

 投资者可在蛋卷基金办理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业务办理的具体事宜请遵从蛋卷基金的相关规定。

 二、开通旗下基金定投业务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自2017年12月29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在蛋卷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以下简称“基金定投”)。

 基金定投是指投资者通过向本公司指定的蛋卷基金提交申请,约定申购周期、申购时间和申购金额,由蛋卷基金在设定期限内按照约定的自动投资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有关基金定投事宜公告如下:

 (一) 适用的基金范围

 ■

 (二) 适用投资者范围

 符合相关基金合同规定的所有投资者。

 (三) 办理方式

 1、申请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投资者须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蛋卷基金的相关规定。

 2、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蛋卷基金申请办理相关万家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定投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蛋卷基金的相关规定。

 (四) 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五) 申购金额

 投资者可与蛋卷基金约定每期固定投资金额,每期定期定额申购金额最低下限为人民币10元,无级差。

 (六) 扣款日期及扣款方式

 1.投资者应遵循相关蛋卷基金的规定与其约定每期扣款日期。

 2.蛋卷基金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3.投资者需指定相关蛋卷基金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4.扣款等其他相关事项请以蛋卷基金的规定为准。

 (七) 申购费率

 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等同于一般的申购业务。

 (八) 扣款和交易确认

 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本款第(六)条规则确定的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九) 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每月扣款金额和扣款日期,可提出变更申请;如果投资者想终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可提出解除申请,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蛋卷基金的相关规定。

 三、参加蛋卷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1、适用的基金范围

 本公司通过蛋卷基金销售的货币基金以外的所有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2、活动时间

 优惠活动时间:2017年12月29日开始,具体结束时间以蛋卷基金的公告为准,优惠活动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流程、变更及终止以蛋卷基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3、费率优惠内容

 自2017年12月29日起,投资者通过蛋卷基金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可享受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蛋卷基金的活动为准。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蛋卷基金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购当日起,将同时参与上述优惠活动。费率优惠期限以蛋卷基金所示公告为准。

 4、重要提示

 本次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蛋卷基金。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以蛋卷基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蛋卷基金官网:https://danjuanapp.com

 2、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8转6、400-888-0800

 客服传真:021-38909778

 网址:www.wjasset.com

 风险提示: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承诺基金投资最低收益、也不保证基金投资一定赢利,请投资者在充分考虑风险的情况下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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