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17-086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28日上午10:00在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公司4号楼3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孟凡博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的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任期(2015年1月16日至2018年1月15日)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劵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与主要股东协商,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孟凡博先生、朱晖先生、胡丹女士、钟伟刚先生、万正洋先生、叶秀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征女士、马洪先生、杨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孟凡博先生于2017年8月受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
公司董事会认为,孟凡博先生已充分认识到自身的不足,通过学习、接受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规范运作意识;孟凡博先生从事射频器件行业多年,是公司核心管理队伍中的重要成员,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基于上述情况,为保持公司的业务稳定和持续发展,同意提名孟凡博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逐项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不设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黄本雄先生、李光胜先生、王征女士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孟凡博先生,1982年生,工商管理硕士,2005年加入本公司,先后在本公司研发中心、市场部等部门工作,曾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兼总裁,现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兼总裁,兼任湖北惠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武汉鑫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武汉小溪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溪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曾兼任武汉凡谷电子职业技术学校副董事长、鄂州富晶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湖北惠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Fingu Electronic Technology Oy董事长等职务。
孟凡博先生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庆南先生与王丽丽女士之子,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孟凡博先生现时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45,340,200股,通过“富诚海富通稳胜共赢十七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约1,461,333 股。
2017年8月,孟凡博先生受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处罚外,孟凡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其他惩戒。孟凡博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孟凡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朱晖先生,1978年生,大专学历,1998年加入本公司,历任本公司研发中心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微波技术部经理等职务,曾于2011年4月12日至2012年1月17日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现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兼任苏州凡谷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武汉衍煦微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朱晖先生在无源器件方面有着丰富的设计及开发经验,主导开发的“用于滤波器共面材质之间的局部焊接结构”等多项技术获得了国家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朱晖先生现时持有本公司股票117,500股,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晖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朱晖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胡丹女士, 1981年生,本科学历,2001年加入本公司,历任本公司机械加工部生产主管、人力资源部经理等职务,曾被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聘任为副总裁,现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兼副总裁,兼任武汉凡谷电子职业技术学校董事长。
胡丹女士现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丹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胡丹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钟伟刚先生,1977年生,本科学历,1997年加入本公司,历任调试技术员、研发中心项目负责人、研发中心微波技术部经理等职务,曾被本公司第二、三、四届董事会聘任为副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兼任武汉凡谷陶瓷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曾兼任武汉凡谷陶瓷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钟伟刚先生现时持有本公司股票160,169股,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伟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钟伟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万正洋先生,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2002年加入本公司,一直从事产品开发、产品管理及客户市场相关工作,历任公司研发中心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产品运营中心产品经理等职务,现任产品运营中心总经理、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万正洋先生现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正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万正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叶秀军女士,1976年生,本科学历,2000年加入本公司,历任本公司翻译、计划部经理、生产线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副总裁,曾供职于武汉航运电子设备厂。
叶秀军女士现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秀军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叶秀军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征女士,1968年出生,经济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管理教研室主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万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430436)独立董事、长江三峡能事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3371)独立董事。
王征女士于2006年12月至2012年1月期间曾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公司第二、三届独立董事),于2012年2月至2015年1月期间曾担任公司财务顾问,自2016年4月21日至今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王征女士现时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征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征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马洪先生,1966年出生,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博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华中科技大学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教授,曾任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281)独立董事。
马洪先生于2006年12月至2012年1月期间曾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公司第二、三届独立董事),于2012年2月至2015年1月期间曾担任公司技术顾问。
马洪先生现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洪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马洪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勇先生,1969年出生,武汉大学法学学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律师,兼任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北法学会仲裁法研究会涉外专业委员会理事。曾任湖北省涉外海事律师事务所律师、湖北天极律师事务所律师、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971)董事、丝宝集团法律事务部负责人、副总裁、代理总裁等职务。
杨勇先生现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杨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17-093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月15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月14日-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14日15:00至2018年1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月8日(周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18年1月8日下午3: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公司4号楼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选举孟凡博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2选举朱晖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3选举胡丹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1.4选举钟伟刚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5选举万正洋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6选举叶秀军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王征女士为独立董事
2.2选举马洪先生为独立董事
2.3选举杨勇先生为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应选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1选举李艳华女士为股东代表监事
3.2选举李明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应选股东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7年12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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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8年1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登记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及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5)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4、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
邮政编码:430200
电话:027-81388855
传真:027-81383847
邮箱:fingu@fingu.com
联系人:邹堃、李珍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94”,投票简称为“凡谷投票”。
2、填报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均为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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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表一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14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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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上述提案1.00、2.00、3.00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每次采用累积投票时,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人数的乘积。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4、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17-094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28日14:00在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公司4号楼3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艳华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的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李艳华、李明符合监事的任职资格,同意向股东大会提名。李艳华、李明的简历见附件。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艳华女士,1972年生,本科学历,曾供职于武汉市长航集团(总公司)青山造船厂、深圳王氏华高(中国)有限公司。李艳华女士2000 年加入本公司,先后在研发中心、品质管理部、电装部等部门工作,曾任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现任产品线经理、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兼任武汉凡谷电子职业技术学校董事、武汉凡谷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凡谷自动化有限公司、武汉凡谷陶瓷材料有限公司监事。
李艳华女士现时持有本公司股票34,375股,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艳华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艳华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明先生,1979年生,大专学历,1998年加入本公司,历任调试技术员、研发中心项目负责人、研发中心微波技术部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工程师、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李明先生在无源器件方面有着丰富的设计及开发经验,主导开发的“薄壁拉伸滤波器腔体组合单元”等多项技术获得了国家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李明先生现时持有本公司股票90,000股,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