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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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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17-057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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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水业”)于 2017 年12月26日收到控股股东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水业集团”)的通知,计划自2017年12月28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积增持股份不超过洪城水业已发行总股本2%的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相关风险提示:

 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洪城水业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增持计划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水业集团持有洪城水业231,629,941股,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洪城水业351,620,167股,占洪城水业总股本的44.5318%。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洪城水业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洪城水业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目的在于支持其健康发展、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升投资者信心,结合目前洪城水业股价情况,水业集团决定进行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洪城水业 A 股。

 3、本次拟增持数量:自 2017 年12月28日起6个月内择机增持比例不超过洪城水业已发行总股本的2%。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价格区间不超过7.5元/股。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6、本次拟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根据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自 2017年12月28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

 7、本次拟增持股份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 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洪城水业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 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洪城水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水业集团所增持洪城水业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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