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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股东进行股份补充质押及
解除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25 证券简称:濮耐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9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股东进行股份补充质押及

 解除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大股东刘百春先生和刘百宽先生关于进行股份补充质押及解除股权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股东刘百春进行股份补充质押的说明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刘百春先生于2017年10月30日将其所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16,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6%)因个人资金需求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因近期市场波动,导致上述质押股份的市值减少,需增加质押物,2017年12月25日将其所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补充质押,并已于2017年12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本次补充质押情况如下: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刘百春先生持有本公司103,742,2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5%;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93,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4%,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90.42%。

 二、关于股东刘百宽解除股权质押的说明

 1、股东股份质押解除的基本情况

 刘百宽先生于2016年12月26日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管锁定股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无限售流通股3,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2017年5月12日和2017年6月2日因市场波动刘百宽分别对上述两笔进行补充质押高管锁定股1,200,000股,共补充质押2,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上述质押股份已一并于2017年12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刘百宽先生持有本公司143,495,0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2%;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10,9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6%,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77.29%。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交易协议;

 2、股份解除质押交易协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25 证券简称:濮耐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0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限售股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有限售股42,664,776股;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为10,158,3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41%;本次解除限售后仍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限售股32,506,455股。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3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1月3日。

 一、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及总股本变动情况

 2014年12月19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388号《关于核准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王雯丽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濮耐公司”、“濮耐股份”)获准向马鞍山市雨山冶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雨山冶金”)、郑州汇特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王雯丽等9人发行70,872,091股限售股购买相关资产,上述股份已于2014年12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6年1月11日交易对方王雯丽、王丽坤和杨玉富所持有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合计7,618,738股;崔江涛、吕永峰所持有的限售股份全部解除限售合计12,969,839股;刘跃军、杜东峰、裴文照、徐航所持有的限售股份均未解除限售,详见《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03),上述事项完成后,交易对方王雯丽、王丽坤、杨玉富、刘跃军、杜东峰、裴文照、徐航尚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限售股合计50,283,514股。

 2017年2月13日交易对方王雯丽、王丽坤和杨玉富所持有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合计7,618,738股;刘跃军、杜东峰、裴文照、徐航所持有的限售股份均未解除限售,详见《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上述事项完成后,交易对方王雯丽、王丽坤、杨玉富、刘跃军、杜东峰、裴文照、徐航尚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限售股合计42,664,776股。

 本次解除限售的3位股东王雯丽、王丽坤和杨玉富在2014年12月31日因濮耐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获得限售股25,395,797股,并承诺完成当年利润承诺的前提下自此限售股上市日起每12个月分别解锁30%、30%、40%,2016年1月11日3人合计解除限售7,618,738股,2017年2月13日3人合计解除限售7,618,738股,剩余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限售股合计10,158,321股。

 2015年3月30日,公司完成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而增加了24,468,085股限售股;2015年6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与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与《关于作废部分已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详见《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45),回购注销了18,600股已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和3,750股已不符合条件的流通股,2015年度期权行权新增995,100股;2016年5月17日,公司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售股1,197,600股,详见《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6);2016年6月24日,公司回购注销业绩承诺方郑化轸等167人因2015年度业绩承诺未达标而补偿的限售股7,993,263股,详见《关于以总价人民币 1 元的价格向业绩承诺方郑化轸等 167 人定向回购注销应补偿股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6);2017年6月21日,公司完成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616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9,456,000股,详见《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3)。上述事项完成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890,324,298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持有限售股份的股东在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程中做出如下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交易对方王雯丽、王丽坤、杨玉富出具了《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王雯丽、杨玉富、王丽坤因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期满之日起,分三次解禁:

 ①自发行结束之日起第十三个月至二十四个月内,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为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濮耐股份股份数量的30%;

 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第二十五个月至三十六个月内,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为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濮耐股份股份数量的30%;

 ③自发行结束之日起第三十六个月后,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为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濮耐股份股份数量的40%。

 本次发行结束后至股份解禁期满之日止,由于濮耐股份送红股、转增股本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尚在履行过程中,各承诺方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交易对方王雯丽、王丽坤、杨玉富、刘跃军和崔江涛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王雯丽、王丽坤、杨玉富、刘跃军、崔江涛目前没有,将来(作为濮耐股份股东或者担任濮耐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也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濮耐股份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濮耐股份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人员。

 若王雯丽、王丽坤、杨玉富、刘跃军、崔江涛及其控制的相关公司、企业出现直接或间接控制、管理、投资与濮耐股份产品或业务构成竞争的经济实体、机构或经济组织;或者王雯丽、王丽坤、杨玉富、刘跃军、崔江涛及其控制的相关公司、企业的产品或业务与濮耐股份产品或业务构成竞争,则王雯丽、王丽坤、杨玉富、刘跃军、崔江涛及其控制的相关公司、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业务或产品、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濮耐股份经营、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与王雯丽、王丽坤、杨玉富、刘跃军、崔江涛及其控制公司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王雯丽、王丽坤、杨玉富、刘跃军、崔江涛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濮耐股份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尚在履行过程中,各承诺方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3、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交易对方王雯丽、王丽坤、杨玉富、刘跃军、崔江涛、杜东峰、裴文照、徐航和吕永峰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①王雯丽、王丽坤、杨玉富、刘跃军、崔江涛、杜东峰、裴文照、徐航和吕永峰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濮耐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涉及王雯丽、王丽坤、杨玉富、刘跃军、崔江涛、杜东峰、裴文照、徐航和吕永峰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②王雯丽、王丽坤、杨玉富、刘跃军、崔江涛、杜东峰、裴文照、徐航和吕永峰及其本人的关联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濮耐股份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濮耐股份向王雯丽、王丽坤、杨玉富、刘跃军、崔江涛、杜东峰、裴文照、徐航和吕永峰及其本人投资或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③王雯丽、王丽坤、杨玉富、刘跃军、崔江涛、杜东峰、裴文照、徐航和吕永峰及其关联人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濮耐股份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濮耐股份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濮耐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④如因王雯丽、王丽坤、杨玉富、刘跃军、崔江涛、杜东峰、裴文照、徐航和吕永峰及其关联人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濮耐股份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王雯丽、王丽坤、杨玉富、刘跃军、崔江涛、杜东峰、裴文照、徐航和吕永峰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尚在履行过程中,各承诺方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4、关于商品房办理房产证的承诺

 交易对方王雯丽、王丽坤和杨玉富出具了《关于商品房办理房产证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王雯丽、王丽坤和杨玉富将积极督促雨山冶金开展位于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综合服务区的融科上城7号楼301室、融科上城9号楼301室、融科上城9号楼501室房屋办证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若雨山冶金未能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融科上城7号楼301室、融科上城9号楼301室、融科上城9号楼501室房屋的房屋所有权,王雯丽、王丽坤和杨玉富将根据雨山冶金、濮耐股份的通知以上述房屋于2016年12月31日的评估价值回购上述房屋并就本回购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因雨山冶金在2016年12月31日未取得上述房屋的所有权,王雯丽、王丽坤和杨玉富已按2016年12月31日的评估价值回购上述房屋,该承诺已履行完毕。详见《关于股东相关承诺事项履行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

 5、关于盈利预测补偿的承诺

 根据公司与王雯丽、王丽坤和杨玉富(以下简称“补偿义务人”)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补偿义务人对盈利预测及补偿的安排主要内容如下:

 如果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于2014年度实施完毕,王雯丽、王丽坤和杨玉富根据本协议对濮耐股份承诺的利润补偿期间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如果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于2015年度实施完毕,王雯丽、王丽坤和杨玉富根据本协议对濮耐股份承诺的利润补偿期间为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

 因本次交易实施完成日为2014年12月31日,因此利润承诺期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

 根据中联评估于2014年5月26日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4】第398号《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估采取收益法评估时预测雨山冶金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净利润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以及补偿义务人承诺净利润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如下:

 单位:万元

 ■

 在利润补偿期间,如雨山冶金的实际净利润数未达到承诺净利润数,补偿义务人应以股份补偿方式对净利润差额进行补偿。对于补偿义务人各个自然人,其所持有的濮耐股份的股份不足以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补偿义务时,不足部分由其个人以现金折股方式进行补偿。

 各承诺方完成了2014年度、2015年度利润承诺,依据其《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应解除锁定的股份已于2016年1月11日和2017年2月13日上市流通。2016年度雨山冶金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934.22万元,完成了2016年度利润承诺。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也均不存在后续追加承诺。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根据交易对方关于通过本次发行取得濮耐股份的锁定承诺,王雯丽、王丽坤和杨玉富所持有的限售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已满36个月,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为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获得的公司股份数量的40%。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18年1月3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0,158,32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141%。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3人。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

 (五)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3人与持有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9名股东一致,不存在差异性;其余6人中崔江涛、吕永峰所持有的限售股份已于2016年1月11日全部上市流通;刘跃军、杜东峰、裴文照及徐航本次不申请解除限售。

 (六)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3名股东未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七)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为10,158,3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4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股

 ■

 五、备查文件

 (一)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二)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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