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平安大华惠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平安大华惠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平安大华惠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25日发布并以通讯方式召开,大会表决投票时间为2017年12月16日至2017年12月25日17:00,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平安大华惠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12月15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为26,419,045.84份。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未达到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因此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平安大华惠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有效开会条件。
二、平安大华惠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费用
根据《平安大华惠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平安大华惠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公告》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代为支付。
三、重要提示
1、本次大会召开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2、投资人可通过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查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文件。
3、基金管理人将自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起恢复本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申购及基金转换转入业务。
四、备查文件
1、《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平安大华惠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公告》
2、《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平安大华惠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平安大华惠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关于平安大华惠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书》
5、《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平安大华惠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所持002344(股票代码)估值调整的公告
鉴于海宁皮城 (代码:002344)股票因重大事项连续停牌,为使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相关基金的估值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行协调一致,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17年12月27日起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海宁皮城股票按指数收益法进行调整。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fund.pingan.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咨询有关信息。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