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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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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编号:2017-074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7年12月27日在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江滨东大道138号)八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王进先生、陈丹红女士、阎孟昆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华建飞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364,390.6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7,541,063.7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母公司当期实现净利润为依据,在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7,754,106.37元后,截至2017年9月30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504,779,510.32元。

 根据《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17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2017年9月30日总股本686,878,90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4,343,945.40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在2018年1月12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7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月12日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江滨东大道 138 号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月12日至2018年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7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及监事会决议公告于2017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上披露。有关本次股东大会文件将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参会登记时间:2018年 1 月 12日(9:00 — 11:30,13:00 —14:30)。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富阳区高尔夫路 602号公司证券部。

 (四)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参加本次会议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杨烈生、蒋炀超青

 电话:0571—63167793

 传真:0571—63409790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6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以2017年9月30日总股本686,878,9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派发34,343,945.40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7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364,390.6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7,541,063.7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母公司当期实现净利润为依据,在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7,754,106.37元后,截至2017年9月30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504,779,510.32元。

 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兼顾股东短期收益和长期利益,依《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17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如下:

 公司拟以2017年9月30日总股本686,878,9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派发34,343,945.40元。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2017年12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7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的《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实施该预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17-075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7年12月27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江滨东大道138号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章旭东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364,390.6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7,541,063.7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母公司当期实现净利润为依据,在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7,754,106.37元后,截至2017年9月30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504,779,510.32元。

 根据《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17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2017年9月30日总股本686,878,90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4,343,945.40元。

 本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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