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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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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睿康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6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22日以电话和书面方式发出,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审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夏建军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7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无锡裕德电缆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市苏南电缆有限公司100%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8年1月12日(星期五) 下午14:30时在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甲六号万通中心D座19层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睿康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7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22日以电话和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审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于2017年1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虞振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虞振华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无锡裕德电缆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市苏南电缆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2月27日

 股票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睿康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8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出售全资子公司无锡裕德电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德电缆”)、无锡市苏南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南电缆”)100%股权。按照评估价值,并经双方协商,公司拟以18,300万元向自然人蒋靖、陈伟转让裕德电缆100%股权,以13,000万元向自然人薛鹏、戴银辉转让苏南电缆100%股权。

 (二)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转让价格合理,审议程序正当、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的交易决定;该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本次交易的金额及相关财务数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裕德电缆受让方情况

 1、受让方一:

 姓名:蒋靖

 身份证号:3202***********5714

 类型:境内自然人

 受让裕德电缆90%股权。

 2、受让方二:

 姓名:陈伟

 身份证号:3101**********1635

 类型:境内自然人

 受让裕德电缆10%股权。

 (二)苏南电缆受让方情况

 1、受让方一:

 姓名:薛鹏

 身份证号:3202**********4871

 类型:境内自然人

 受让苏南电缆95%股权。

 2、受让方二:

 姓名:戴银辉

 身份证号:3202**********6013

 类型:境内自然人

 受让苏南电缆5%股权。

 上述受让方与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关系,亦不存在与前十名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债权债务、机构、人员等方面的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其他说明

 本次交易受让方与本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无锡裕德电缆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无锡裕德电缆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2585539596Q

 法定代表人:李志强

 住所:宜兴市官林镇工业园C区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08日

 注册资本:18,000万

 主营业务:防火电缆及新能源、轨道交通、海洋工程领域特种电缆的技术研发、制造、销售;电缆附件、高温高导铜及合金材料的技术研发、制造、加工、销售;电线电缆的制造、销售;电工器材、金属材料的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江苏公正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公W[2017]A1119号《审计报告》裕德电缆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股权结构

 1、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情况:

 ■

 2、本次交易后,标的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情况:

 ■

 评估情况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7)第1356号《评估报告》,评估机构以资产基础法对裕德电缆2017年9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如下: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无锡裕德电缆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34,533.25万元,评估价值为35,643.54万元,增值额为1,110.29万元,增值率为3.22 %;负债账面价值为17,368.12万元,评估价值为17,368.12万元,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7,165.13万元,评估价值为18,275.42万元,增值额为1,110.29万元,增值率为6.47%。

 (二)无锡市苏南电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无锡市苏南电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2773216196D

 法定代表人:戴银辉

 住所:宜兴市杨巷镇工业集中区

 成立日期:2005年05月11日

 注册资本:13,800万

 主营业务:电线电缆的制造、销售;塑料造粒、金属拉丝、铜带的加工、销售;电缆盘的加工、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江苏公正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公W[2017]A1118号《审计报告》苏南电缆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股权结构

 1、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情况:

 ■

 2、本次交易后,标的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情况:

 ■

 评估情况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7)第1355号《评估报告》,评估机构以资产基础法对苏南电缆2017年9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如下: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无锡市苏南电缆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44,409.83万元,评估价值为45,940.21万元,增值额为1,530.38万元,增值率为3.45 %;负债账面价值为33,050.48万元,评估价值为33,050.48万元,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1,359.35万元,评估价值为12,889.73万元,增值额为1,530.38万元,增值率为13.47%。

 四、重要事项说明

 1、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2、2016年12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裕德电缆、苏南电缆2017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为每个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裕德电缆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2,000万元,为苏南电缆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4,458.61万元。裕德电缆、苏南电缆受让方同意负责解除转让方对目标公司所有担保责任。上述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无锡裕德电缆科技有限公司

 (一)交易双方

 转让方: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蒋靖、陈伟

 (二)股权转让

 1、转让方同意向受让方蒋靖、陈伟转让其持有的不存在任何索赔、质押等法律障碍或第三者权益的裕德电缆的股权。为免生疑问,在本次裕德电缆股权转让完成后,转让方不再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蒋靖先生持有目标公司90%的股权,陈伟先生持有目标公司10%的股权。

 2、受让方同意负责解除转让方对目标公司所有担保责任,并安排目标公司偿还所有转让方向目标公司提供的借款及其利息。

 3、转让方与受让方确认,除非于本协议或其他文件内另有书面约定,股权转让后的公司继承原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义务。

 (三)股权转让对价及支付

 1、本次股权转让对价是以目标公司截止2017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及相关负债作为评估基础,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7)第1356号评估报告,确认目标公司的100%股权的评估值18,275.42万元,经过协议双方协商,本次转让的标的100%股权的交易作价为18,300万元,即受让方须向转让方睿康股份支付18,300万元股权转让款(以下简称“转让总价”)。

 2、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睿康股份支付人民币3,660万元(即转让总价的20%),余款人民币14,640万元(即转让总价的80%)受让方于2018年6月30日前付清。

 (四)股权的交割

 1、转让方就本次股权转让获得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后,本协议双方必须配合目标公司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即将本次股权转让的标的股权过户至受让方名下,视为股权交割。受让方自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并拥有与转让的股权相关的一切权益。

 (五)股权转让后的公司经营管理

 本次股权转让后的目标公司名称不变,仍为:无锡裕德电缆科技有限公司。如转让方有委派在公司任职的人员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日后均撤回。

 (六)过渡期安排

 过渡期内转让方不得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进行质押,或以任何方式处置或托管给第三方。

 (七)违约及赔偿

 1、本协议一经签署,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和可执行性,如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充分履行本协议(包括附件)所约定之义务或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所作的陈述与保证在实质上是不真实的或有重大遗漏,该方应被视为违约,造成守约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2、如果一方没有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并由此导致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或无法达到,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赔偿损失。违约方应对协议的终止负单方责任并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

 3、如果双方同意继续实施本协议,违约方应对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和/或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负责。

 (八)协议的生效、变更、终止

 1、本协议经协议双方适当签署并经转让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变更,但下列情形除外:

 (1)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变更本协议;

 (2)发生本协议第14、15条所述之情形。

 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1)本协议中规定的所有义务已履行完毕;

 (2)协议双方经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

 (3)受让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执行相关事项且超过约定期限30个工作日;

 (4)有关政府部门或有权部门通过任何合法形式依法终止本协议;

 (5)因法律及政策环境的变化致使本协议失去其履行的可能或履行已无意义,且经双方书面确认后终止;

 (6)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不可履行,且经本协议双方书面确认后终止。

 (九)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发生任何有关本协议的纠纷,先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转让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无锡市苏南电缆有限公司

 (一)交易双方

 转让方: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薛鹏先生、戴银辉先生

 (二)股权转让

 1、转让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向受让方薛鹏、戴银辉转让其持有的不存在任何索赔、质押等法律障碍或第三者权益的苏南电缆的股权。为免生疑问,在本次标的股权转让完成后,转让方不再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薛鹏先生持有目标公司95%的股权,戴银辉先生持有目标公司5%的股权。

 2、受让方同意负责解除转让方对目标公司所有担保责任,并安排目标公司偿还所有转让方向目标公司提供的借款及其利息。

 3、转让方和受让方确认,除非于本协议或其他文件内另有书面约定,股权转让后的公司继承原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义务。

 (三)股权转让对价及支付

 1、本次股权转让对价是以目标公司截止2017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及相关负债作为评估基础,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7)第1355号评估报告,确认目标公司的100%股权的评估值12,889.73万元,经过协议双方协商,本次转让的标的100%股权的交易作价为13,000万元,即受让方须向转让方睿康股份支付13,000万元股权转让款(以下简称“转让总价”)。

 2、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睿康股份支付人民币2,600万元(即转让总价的20%),余款人民币10,400万元(即转让总价的80%)受让方于2018年6月30日前付清。

 (四)股权的交割

 1、转让方就本次股权转让获得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后,本协议双方必须配合目标公司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即将本次股权转让的标的股权过户至受让方名下,视为股权交割。受让方自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并拥有与转让的股权相关的一切权益。

 (五)股权转让后的公司经营管理

 本次股权转让后的目标公司名称不变,仍为:无锡市苏南电缆有限公司。如转让方有委派在公司任职的人员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日后均撤回。

 (六)过渡期安排

 过渡期内转让方不得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进行质押,或以任何方式处置或托管给第三方。

 (七)违约及赔偿

 1、本协议一经签署,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和可执行性,如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充分履行本协议(包括附件)所约定之义务或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所作的陈述与保证在实质上是不真实的或有重大遗漏,该方应被视为违约,造成守约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2、如果一方没有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并由此导致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或无法达到,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赔偿损失。违约方应对协议的终止负单方责任并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

 3、如果双方同意继续实施本协议,违约方应对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和/或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负责。

 (八)协议的生效、变更、终止

 1、本协议经协议双方适当签署并经转让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变更,但下列情形除外:

 (1)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变更本协议;

 (2)发生本协议第14、15条所述之情形。

 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1)本协议中规定的所有义务已履行完毕;

 (2)协议双方经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

 (3)受让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执行相关事项且超过约定期限30个工作日;

 (4)有关政府部门或有权部门通过任何合法形式依法终止本协议;

 (5)因法律及政策环境的变化致使本协议失去其履行的可能或履行已无意义,且经双方书面确认后终止;

 (6)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不可履行,且经本协议双方书面确认后终止。

 (九)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发生任何有关本协议的纠纷,先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转让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1、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亦不存在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本次出售子公司股权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2、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股权转让与高层人员变动。

 七、中介机构意见结论

 审计机构意见:

 1、裕德电缆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裕德电缆2017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1-9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苏南电缆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苏南电缆2017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1-9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八、出售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裕德电缆、苏南电缆经营状况不佳、盈利能力较弱,为盘活公司资产,优化资产结构,公司决定出售裕德电缆及苏南电缆全部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裕德电缆、苏南电缆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获得31,300万元转让价款,增加公司运营资金,有利于更好的支持主营业务的升级转型,有利于提高运营和管理效率,为公司带来积极影响,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不会对2017年度业绩产生影响,2018年度因本次交易预计实现处置收益约2,250万元。

 公司已对全部受让方的资金状况和资信情况进行了考察,认为受让方具有收购交易标的股权的支付能力,股权转让款无法收购的风险较小。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股权转让协议》;

 4、《独立董事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5、无锡裕德电缆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6、无锡市苏南电缆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7、《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无锡市苏南电缆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评估报告》;

 8、《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无锡裕德电缆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睿康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9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2018年度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1、 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官林支行申请授信额度35,000万元;

 2、 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高塍支行申请授信额度25,000万元;

 3、 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官林支行申请授信额度26,250万元;

 4、 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2,000万元;

 5、 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官林支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0万元;

 6、 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5,000万元;

 7、 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5,000万元;

 8、 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9,500万元;

 9、 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

 10、 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5,000万元;

 11、 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官林支行申请授信额度4,000万元;

 12、 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30,000万元;

 13、 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8,000万元;

 14、 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8,000万元;

 15、 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

 16、 向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0万元;

 17、 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40,000万元;

 18、 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

 19、向大连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

 公司2018年度拟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29.28亿元(2017年度为24.40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睿康股份 公告编号:2017-100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18年1月12日(星期五)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12日上午9:30到11:30,下午13:00到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11日15:00至2018年1月12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月8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1月8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六号万通中心D座19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已经2017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已经2017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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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1月9日、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六号万通中心D座19层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18年1月10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

 来信请寄: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六号万通中心D座19层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收

 邮编:100020

 (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9073566

 联系传真:010-59073599

 邮 箱:stock@reconcl.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六号万通中心D座19层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杨路萍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7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为“362692”。

 2、投票简称:“睿康投票”。

 3、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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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11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月12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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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及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出售子公司股权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无锡裕德电缆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市苏南电缆有限公司的市场价值已经由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机构具有充分的独立性,评估方法适当,评估结果公允。本次交易价格合理,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优化资产结构,审议程序正当、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的交易决定。

 独立董事:郑成克、苗棣、龙哲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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