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8 证券简称:思维列控 公告编号:2017-061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378号)核准,公司于2015年1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3.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4,240.00万元,扣除承销佣金、保荐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6,812.6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7,427.4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会字(2015)第613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严格履行使用审批程序,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2015年12月18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资资金的银行(中信银行郑州现代城支行、兴业银行北京上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高新开发区支行及郑州银行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6年4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进行了调整。2016年6月,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河南思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家银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与控股子公司北京思维鑫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北京上地支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与控股子公司河南思维精工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维精工”)及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2017年12月,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河南思维精工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及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本次注销前,公司募集资金专账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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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账户已于2016年11月8日注销。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2017年8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7年8月29日,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将6A项目、CMD项目、机车车联网项目3个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次公告前,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已转为流动资金,专户余额为0,且不再使用。
2017年10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2017年11月13日,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将铁路行车安全装备生产线扩建项目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截至实际借款日的银行存款余额全部借予控股子公司思维精工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截至本次公告前,公司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已全部借给思维精工,并存放于思维精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且不再使用。
截至2017年12月26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中信银行郑州现代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高新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北京上地支行、郑州银行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开立的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0。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管理成本,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及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毕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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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公司上述3个募投项目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余额已转为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0元,公司铁路行车安全装备生产线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已全部借给控股子公司思维精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经公司与子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四方商议,公司于近日办理了上述账户的注销手续。
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中信银行郑州现代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高新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北京上地支行、郑州银行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及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控股子公司(思维信息、思维鑫科)、存放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中信银行郑州现代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高新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北京上地支行)及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08 证券简称:思维列控 公告编号:2017-062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减持计划披露之日(2017年11月15日),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望谷”)持有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295.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4%,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2017年11月30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思维列控股票不超过200万股(若此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25%。
●股东减持的基本情况:远望谷自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27日通过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0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6%,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的50%。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017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远望谷《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持股数量及比例:减持计划披露前,远望谷持有公司2,295.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4%,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过去12个月减持股份情况:股东远望谷于2016年12月3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平台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50,000股。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17年11月14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远望谷发来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拟在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2017年11月30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思维列控股票不超过200万股(若此期间思维列控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比例不超过思维列控总股本的1.25%。
减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5日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54)。
三、减持进展情况
远望谷自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09,6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远望谷减持本公司股票的数量已超过100万股,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的50%,减持计划已进展过半,但尚未实施完毕。
1、股东实施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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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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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相关事项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远望谷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2、远望谷承诺:后续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思维列控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思维列控总股本的2%,(如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3、远望谷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公司将继续关注远望谷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远望谷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