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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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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7-097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停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源联化”),受冬季天然气供应紧张因素影响,天然气制甲醇装置于2017年12月26日开始停车。停车期间每月影响甲醇产量约3.4万吨,预计停车时间3个月左右,具体复产时间将根据天然气供应情况确定。

 停车期间,公司将对甲醇装置进行系统的检查、维修、维护,积极做好甲醇装置复产的各项准备工作。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苏里格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甲醇装置和内蒙古远兴江山化工有限公司DMF装置仍处于停车状态。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根据上述子公司甲醇、DMF装置复产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7-098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知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源集团”)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及再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

 上表第一条219,736,000股股份于2017年8月16日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轮候冻结,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9),本次解除司法冻结后,博源集团所持公司股份不再有司法轮候冻结的情形。经与博源集团核实,博源集团和公司暂未收到解除冻结的相关法律文件。

 二、股东股份再质押的基本情况

 ■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26日,博源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稷弘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稷弘立”)持有公司股份冻结(质押、司法)明细如下:

 ■

 ■

 注:解质/解冻日期为“9999-01-01”的,实际冻结期限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

 截止2017年12月26日,博源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22,491,9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34%,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中稷弘立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2,300,9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博源集团和中稷弘立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54,792,9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15%;博源集团和中稷弘立累计冻结(质押、司法)持有的公司股份1,353,091,9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15%。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其对公司的影响,并按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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