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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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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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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12月27日,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认定福建省2017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闽科高字[2017]22号),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被认定为福建省2017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735000220,发证日期为2017年11月30日,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内将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2017年度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暂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因此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获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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