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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7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华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控股”)《关于延长增持你公司股票期限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华力控股决定按照原增持计划延长6个月期限,至2018年6月27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7年6月28日披露《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4),华力控股或其实际控制人计划自2017年6月27日起在未来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不超过3,600万股或总股本的5%。
华力控股委托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设立“陕国投·聚宝盆98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由该信托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进行增持。截至公告披露日,华力控股已通过“陕国投·聚宝盆98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9,895,600股,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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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公告披露日,华力控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13,841,309股,通过“陕国投·聚宝盆98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份9,895,600股,合计持股123,736,909股,占公司总股本17.0542%。
二、增持计划延期实施内容
华力控股决定将原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不超过3,600万股或总股本的5%(含前期已增持的9,895,600股),即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延长至2018年6月27日。除此之外,原增持计划中其他内容不变。
三、增持计划延期履行的情况说明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增持公司股份,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华力控股决定延长原增持计划实施期限。
四、其他说明
1、华力控股承诺在本次增持期间、增持计划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2、本次股份增持事项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3、本次股份增持事项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