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收到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闽0213破申1号之一】,法院受理厦门新阳洲水产品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阳洲公司”)破产清算申请(详见公司公告2017-084)。
2017年12月26日,新阳洲公司收到《厦门新阳洲水产品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通知书》【(2017)新破管字第1号】。管理人已于2017年12月27日上午9时在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办理了新阳洲公司接管仪式并召开了接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1、法院指定新阳洲公司破产管理人为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2、自管理人会议召开之日起,新阳洲公司将全部受托于管理人,现场交接了公司所有公章、营业执照等重要文件。管理人代表、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法院工作人员监交。
公司将根据破产清算进程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