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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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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暨复牌公告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睿康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4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暨复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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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睿康股份;证券代码:002692)于2017年12月21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睿康股份;股票代码:002692)已于2017年12月7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90)。2017年12月13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91)。

 近日公司已与标的公司股东赵志强签署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判断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为充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睿康股份;证券代码:002692)于2017年12月21日开市起复牌。

 本次交易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睿康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5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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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最终具体内容以双方签署的正式收购协议为准。本次收购仍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框架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本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公司将尽快与交易对方就交易核心条款及交易细节达成一致,并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与赵志强签署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赵志强,自然人,身份证号:4209*********4478住所: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熊廷弼街94号。交易对手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深圳市协勤实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34147925M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4、企业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发路3号长城科技大厦2号科研楼12层

 5、法定代表人:李德海

 6、注册资本:5000万元

 7、成立日期:2001年12月12日

 8、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具体按深贸进准字第[2001]2243号资格证书办理);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不含限制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国内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

 9、股东及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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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收购标的:赵志强持有的深圳市协勤实业有限公司股权。

 2、交易金额:本次交易价格合计暂定为标的公司17年经审计后的净利润的10倍且不超过9亿元。双方同意以共同认可的日期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和评估基准日,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和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标的公司估值不超过其2017年经审计净利润的10倍,标的评估值预计不超过9亿元,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经评估的评估值作为定价参考依据,由各方协商确定。本协议其他条款与本条有冲突的,以本条内容为准。

 交易对方承诺全面配合甲方及甲方聘请的专业机构对标的公司、乙方及其关联方的尽职调查,各方将于上述审计、评估、法律等尽调结束后,在正式协议中约定本次交易价格。

 3、支付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收购标的资产的对价的方式,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另行签署协议。

 4、排他性: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2个月内,双方均不得就涉及本次交易、与本协议中预期进行的交易相同或相似的任何交易、或为达致与上述相同或相似效果的任何交易的事宜,直接或间接地与任何他方或人士进行洽谈、联系,或向其索取或诱使其提出要约,或与其进行其他任何性质的接触(各方并同意将促使其各自之关联方不作出该等行为)。

 5、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反本协议。

 违约方应依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6、先决条件: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生效条件:协议自签署之日起成立,先决条件满足后生效。

 8、终止条件:如有权监管机构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提出异议从而导致本协议的重要原则条款无法得以履行以致严重影响任何一方签署本协议时的商业目的,或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严重影响到本协议项下之交易目的的实现的,则经甲方可以书面解除本协议,在该种情况下,本协议解除后的善后处理依照各方另行达成之书面协议的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交易对方与公司的关系

 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电缆业务经过多年发展已趋于成熟,行业竞争日趋激励,行业发展空间饱和,为继续发挥公司的研发制造优势进而实现行业升级,公司将逐步完善包括新一代光纤光缆在内的通讯传输设备和智能设备领域的布局,与现行电缆业务形成良好的协同效应,在传统线缆业务坚实的基础上,顺应国家政策导向及行业发展趋势,积极规划布局,努力实现转型升级,实现由传统线缆传输业务向光纤光缆及智能传输领域的延伸。现今通讯传输、通信设备、智能设备等智能产品与互联网产业结合日益密切,同时深入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随之而来的是人们对信息安全、生活安全乃至国家安全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行业间不再是孤立单一的发展模式,而是形成相互促进、相互带动的格局,公司重视这一发展契机,站在未来业务布局和发展规划的角度,决定通过收购具备软硬件实力以及潜在拓展价值的标的,进入相关领域,初步实现主营业务领域的延伸,进而拓展衍生业务的发展空间。经公司慎重筛选后认为,标的公司生产的软硬件产品可广泛应用于安防、智能信息通信通讯领域,具备产业结合优势,与公司未来布局与发展战略相契合,交易成功将有利于公司业务布局的展开,开辟新的业务渠道,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价值,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四、协议的审议程序

 本框架协议仅为后续各方合作的基础和指导,待双方就交易金额及交易细节协商一致后公司将签署正式的收购协议,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股权收购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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