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目药业”)于2017年12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以控股子公司银川天目山温泉养老养生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天目山”)为主体,参与竞拍银川市西夏区银地(G)[2017]-45号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6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天目药业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4)。
2017年12月20日,银川天目山收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下发的《成交通知书》,竞得编号银地(G)[2017]-45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成交价为人民币肆仟叁佰零陆万元整(大写)(¥43,060,000.00元),并且保障性住房用地占该宗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0.0%。
银川天目山后续将根据竞拍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与银川市国土资源局等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用地手续并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相关文书及合同。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