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7年12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17-209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15中武债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下午2:30;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2月19日—2017年12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19日下午15:00至2017年12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4层本公司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持人:经半数以上董事推选,由董事徐凯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6.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代理人)26人、代表股份537,011,7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3.2928%。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327,554,7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2.5064%。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1人,代表股份209,457,0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0.786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33,140,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2791%;反对3,871,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7209%;无弃权票。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王新颖律师和蒋慧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见证。律师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