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2 证券简称:山东海化 公告编号:2017-057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下发给公司各位董事。会议于12月2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由方勇董事长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其中委托出席2人)。董事康华华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余建华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于长春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李德峰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聘任王永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方勇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王永志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意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进行换届。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
经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海化集团及第六届董事会推荐,董事会决定提名方勇先生、丁忠民先生、迟庆峰先生、康华华先生、王永志先生及余建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意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进行换届。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
经第六届董事会推荐,董事会决定提名高明芹女士、于长春先生及李德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意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 关于挂牌出售白炭黑厂相关资产的议案
为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盘活低效资产,提升资产质量,公司决定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挂牌出售下属分公司白炭黑厂相关资产。
独立董事意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出售白炭黑厂相关资产的公告》。
5. 关于提议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18年1月5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1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方 勇,男,1960年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河南中原油田合同管理科副科长、科长,海南富岛化工有限公司外经处处长、供销公司经理、总经理助理,海洋石油富岛有限公司总裁,中海石油化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执行副总裁,中国化工建设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中国-阿拉伯化肥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山东海化集团副总经理,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现任山东海化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
丁忠民,男, 1963年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纯碱厂设计室、基建处科长、副处长、处长,潍坊海化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局长、党委书记,山东海化煤业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海化工业园服务有限公司经理,山东海化集团基建处处长、法律顾问、总经理助理、党委副书记等职。现任山东海化集团副总经理,海化工业园服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山东海化建筑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
迟庆峰,男,1965年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纯碱厂副厂长、厂长,山东海化华龙硝铵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山东海化集团工程部(技术中心)经理等职。现任山东海化集团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康华华,男,1975年生,大学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国化工供销(集团)总公司财务部助理、副主任、主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销售分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财务管理部报告分析处处长、财务资产部预算管理处处长等职。现任山东海化集团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本公司董事。
王永志,男,1966年生,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历任山东海化集团热力电力分公司党政办主任兼机关党支部书记,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潍坊海峰热电有限公司副经理,山东海化集团党政办主任兼党总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山东海化集团团委书记、纪委副书记,山东海化集团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兼物资装备中心经理,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副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纯碱厂厂长兼党委书记。
余建华,男,1971年生,大学学历,会计师。历任中海石油八所港(中港)装卸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内蒙古天野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中海石油天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海油华鹿山西煤炭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山东海化集团财务部党支部书记等职。现任山东海化集团财务部部长,本公司董事。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方勇、丁忠民、迟庆峰、康华华、余建华5位先生除在控股股东山东海化集团担任职务外,未在其他单位兼任职务,王永志先生未在本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包括控股股东兼任职务。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明芹,女,1969年生,大学学历,国家一级律师。历任山东鸢都律师事务所副科长,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等职。现任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主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山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党委委员,本公司独立董事。
于长春,男,1952年生,博士学位,会计学教授。曾任吉林财贸学院会计统计系助教,吉林财贸学院会计学系讲师、副教授,长春税务学院会计学系教授、系主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部门主任,吉林财经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兼职教授等职。现任中国成本研究会常务理事,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李德峰,男,1972年生,金融学博士,副教授。历任中央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副书记、副院长,金融学院副书记等职。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研究生导师,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中国城乡发展与金融研究中心主任,潍坊农村商业银行、上银基金管理公司、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神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除上述披露外,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已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822 证券简称:山东海化 公告编号:2017-058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2017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7年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下发给公司各位监事。会议于12月2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宋君荣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4人,实际出席4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决定进行换届。第七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3名。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海化集团及第六届监事会提名宋君荣先生、丁红玉女士、李进军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挂牌出售白炭黑厂相关资产的议案
为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盘活低效资产,提升资产质量,公司决定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开挂牌出售下属分公司白炭黑厂相关资产。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2017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2月21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宋君荣,男,1962年生,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政工师。历任山东海化集团人力资源部再就业中心主任、工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党政办副主任、经理、党总支书记、纪委副书记等职,现任山东海化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丁红玉,女,1968年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山东海化集团财务中心投资核算处副处长、财务中心副主任、审计处处长,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山东海化集团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等职,现任山东海化集团总经理助理、审计监察部部长,本公司监事。
李进军,男,1970年生,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历任山东海化集团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兼政治部副主任,潍坊滨海开发区团工委书记,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山东海化盛兴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海化盛兴热电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现任山东海化集团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人力资源部部长,本公司监事。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除在控股股东山东海化集团担任职务外,未在其他单位兼任职务。上述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822 证券简称:山东海化 公告编号:2017-059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
出售白炭黑厂相关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本次资产出售存在公开征集但没有产生意向受让方,挂牌交易失败的风险。
一、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盘活低效资产,提升资产质量,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决定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挂牌出售下属分公司白炭黑厂相关资产。挂牌价格不低于其评估值,并按照国有资产转让的有关规定,以公开挂牌方式竞价确定出售价格。
2.审议程序履行情况
2017年12月20日,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出售白炭黑厂相关资产的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已事先提供了该事项的相关资料,并得到我们的事前认可。我们认为出售白炭黑厂资产有利于盘活低效资产,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提升资产质量,公开挂牌方式体现了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规、有效,同意该事项。
4.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海化集团”)及其关联方不参与竞买,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资产出售将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设定受让方的条件,交易对方的情况将以最终摘牌的受让方为准。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标的*1:白炭黑厂占用的二宗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所附属的固定资产和存货。
标的*2:白炭黑厂位于“潍国用(2009)第G150号”宗地上的固定资产。
3.交易标的权属情况
标的*1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标的*2不存在抵押、质押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权属情况如下:
本次评估范围内房屋建筑物共计5项,存在产权瑕疵,建筑面积共计6,292.60平方米。具体明细如下:
■
(1)上表房屋实际产权人均为本公司,1-4项由于坐落于山东海化集团划拨宗地“潍国用(2009)第G150号”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将其办理至山东海化集团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潍房权证滨海字第00023696号;证载房屋所有权人为: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
(2)上表房屋第5项,电子磅办公室,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潍房权证滨海字第00023696号;证载房屋所有权人为: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证载坐落土地证号为:潍国用(2009)第G150号。实际产权人为本公司,实际坐落土地证号为:潍国有(2004)字第G006号,土地使用权证载权利人为: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3)潍国用(2009)第G150号宗地详情如下:
■
本次评估范围构筑物共计8项,实际产权人均为本公司。全部构筑物均坐落于山东海化集团划拨宗地“潍国用(2009)第G150号”上,实际占用地面积为57,136 m2。详见下表:
■
3. 白炭黑厂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1998年8月 负责人:杨庆修
营业场所: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洗盐路北
工商注册号:370727119000691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白炭黑和水玻璃。
与本公司的关系:分公司
4. 交易标的账面价值
(1)标的*1账面价值
①委估存货未经审计账面构成如下: 单位:元
■
②委估固定资产未经审计账面构成如下: 单位:元
■
③委估土地使用权未经审计账面构成如下: 单位:元
■
(2)标的*2账面价值
委估固定资产未经审计账面构成如下: 单位:元
■
5. 交易标的评估价值
(1)交易标的*1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6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采用成本法对交易标的*1在基准日进行了评估(中资评报【2017】140号),评估结果汇总情况如下: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1
单位:万元
■
(2)交易标的*2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6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采用成本法对交易标的*2在基准日进行了评估(中资评报【2017】141号),评估结果汇总情况如下: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2
单位:万元
■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交易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开挂牌出售,尚未确定受让方,未签署协议。
五、其他安排
1.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
2.交易所获取款项,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发展当前重点业务。
3.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在本次挂牌出售的决议范围内,全权办理有关具体事宜。
4.公司将按照相关信息披露规则要求,对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盘活低效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集中资源做强主业。交易对公司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影响较小,对经营成果的影响尚需根据成交结果确定。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2017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资评报【2017】140号》、《中资评报【2017】141号》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0822 证券简称:山东海化 公告编号:2017-060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集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章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月5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月4日-1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18年1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18年1月4日下午3:00至1月5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 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28日(星期四)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 现场会议地点: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化街0563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议案主要内容详见刊登在2017年12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及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7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58)。
(三)上述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
(3)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其代理人须在登记时间内到本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登记,也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8年1月4日上午9:00-11:00 下午2:00-4:00
3.登记地点
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化街05639号,公司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其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化街05639号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62737
联系电话:0536-5329842 0536-5329931
传 真:0536-5329879
电子邮箱:hhgf@wfhaihua.sina.net
联 系 人:杨玉华 江修红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2017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1日
附件一: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8年1月5日召开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
■
附件二: 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822”,投票简称为“海化投票”。
2.填报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均为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月5日的交易时间
即:上午9:30-11:30 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4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月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