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7-079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签署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业务客户协议》(产品代码:SAP62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产品风险揭示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000万元(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18%)购买长江证券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产品名称:长江证券收益凭证期权宝6023号)。相关信息如下: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2017年3月28日、2017年4月21日,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6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理财业务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计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使用不超过22,000万元(含募集资金购买的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的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由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议案;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对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理财业务事项无异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详细内容详见于2017年3月30日、2014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人民币理财产品不属于风险投资范围。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二、产品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长江证券收益凭证期权宝 6023号(产品代码SAP623);
2、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固定收益4.95%(年化)+浮动收益0~0.10%(年化) ;
3、产品存续期限:94天;
4、认购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5、挂钩标的:沪深300指数(代码:000300);
6、产品募集期(销售期):2017 年 12月 7日至2017年12 月 7 日;
起息日:2017年12月8日
到期日:2018 年 3月12 日
兑付日: 2018年3月13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7、挂钩标的期初价格:存续期起始日挂钩收盘价
挂钩标的到期价格:存续期到期日前一个交易日的挂钩标的收盘价
挂钩标的涨幅(R):挂钩标的到期价格/挂钩标的期初价格-1;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8、投资收益率:
收益构成:固定收益率+浮动收益率
固定收益率:4.95%(年化)
浮动收益率:0%~1%(年化)
浮动收益率计算方式:当R>-80%,则到期浮动收益率为0%; R≤-80%,则到期浮动收益率为0.1%;
9、收益确定方式:
投资收益=投资本金*投资收益率*产品存续期限/365,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10、偿付安排:到期一次性兑付本金和收益;
11、提前终止与转让
由于乙方的风险监管指标发生变动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外部强制性规定的变动导致本次交易违反相关外部监管规定或相关监管机构对本次交易内容提出异议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协议,除上述约定外,甲乙双方均无权提前终止和转让本产品。
12、募集资金用途:补充营运资金;
13、法律适用和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协议的签署、效力和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则。
本协议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4、风险揭示:
(1)与收益凭证产品的相关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
(2)与发行人有关的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
(3)政策法律风险
(4)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
(5)信息传递风险
(6)本期收益凭证特有风险:本期收益凭证为挂钩型收益凭证,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在募集期,鉴于市场风险或本产品募集资金数额未达到最低募集规模的原因,该产品有可能出现募集失败的风险。
15、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三、公司与交易对方的关系
公司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采取的措施如下:
1、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相关规定,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长江证券收益凭证期权宝6010号理财产品不属于风险投资范围;
2、财务部设专人管理存续期的各种投资及理财产品并跟踪委托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要求及时通报公司审计部、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4、公司监事会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长江证券收益凭证期权宝6023号(产品代码SAP623)人民币理财产品类别为本金保障型,不存在投资风险。
对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最大限度地提高其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资产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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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本公告日,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为: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18,000万元,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9.82%,余额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金额范围之内;
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人民币5,960.645072 万元(含风险投资产品),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25%,余额(含以前年度风险投资理财产品)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金额范围之内。
七、备查文件
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业务客户协议、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长江证券收益凭证期权宝 6023 号。
2、交通银行回单。
3、中信银行回音。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3日
股票简称:青龙管业 股票代码:002457 公告编号:2017-080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再次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宁夏青龙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龙控股”)通知,获悉青龙控股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再次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并再次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本次被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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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基本情况
青龙控股是公司控股股东,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累计质押的3,700万股公司股票外,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情况。
3、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017年12月7日,青龙控股于2015年12月22日质押给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河银行”)的2,500万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5.06%)因已还清贷款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为2017年12月7日,2017年12月8日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上述股份解除质押后,青龙控股所持公司股份中仍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为1,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8%。
4、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青龙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1,300,6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8%;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3,700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51.89%,占公司总股本的11.05%。
二、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一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