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配股,拟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配售不超过2.5股的比例配售A股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6日为本次配股缴款期,缴款期公司股票全天停牌;2017年12月27日为登记公司网上清算期,公司股票继续停牌一天;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12月28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