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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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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实业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13年1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鹏华实业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98号文)核准,进行募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3年5月3日生效,基金管理人于该日起正式开始对基金财产进行运作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11月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3、设立日期:1998年12月22日

 4、法定代表人:何如

 5、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6、电话:(0755)82021233 传真:(0755)82021155

 7、联系人:吕奇志

 8、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

 9、股权结构: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何如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会计师,国籍:中国。历任中国电子器件公司深圳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深圳发展银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党委委员、副董事长、行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召明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讲师,国籍:中国。历任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讲师、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处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证监会第六、七届发审委委员,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党总支书记。

 孙煜扬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贵州省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中共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副处长、深圳证券结算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首任行政总监、香港深业(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香港深业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行政总裁、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顾问。

 Massimo Mazzini先生,董事,经济和商学学士。国籍:意大利。曾在安达信(Arthur Andersen MBA)从事风险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历任CA AIPG SGR投资总监、CAAM AI SGR及CA AIPG SGR首席执行官和投资总监、东方汇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CAAM SGR)投资副总监、农业信贷另类投资集团(Credit Agricole Alternative Investments Group)国际执行委员会委员、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投资方案部投资总监、Epsilon 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psilon SGR)首席执行官,欧利盛资本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A.)(卢森堡)首席执行官和总经理。现任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市场及业务发展总监。

 Andrea Vismara先生,董事,法学学士,律师,国籍:意大利。曾在意大利多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先后在法国农业信贷集团(Credit Agricole Group)东方汇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CAAM SGR)法务部、产品开发部,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治理与股权部工作,现在担任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董事会秘书兼任企业事务部总经理,欧利盛资本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A.)(卢森堡)企业服务部总经理。

 周中国先生,董事,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国籍:中国。曾任深圳市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定价中心经理助理;2000年7月起历任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总部业务经理、外派财务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部副总经理、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总部总经理。

 史际春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安徽大学讲师、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兼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

 张元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国籍:中国。曾任新疆军区干事、秘书、编辑,甘肃省委研究室干事、副处长、处长、副主任,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主任,中国银监会政策法规部(研究局)主任(局长)等职务;2005年6月至2007年12月,任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2007年12月至2010年12月,任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兼党委副书记。

 高臻女士,独立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国籍:中国。曾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副处长,负责贷款管理和运营,项目涉及制造业、能源、电信、跨国并购;2007年加入曼达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现任曼达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人。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黄俞先生,监事会主席,研究生学历,国籍:中国。曾在中农信公司、正大财务公司工作,曾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现任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冰女士,监事,本科学历,国籍:中国。曾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会计、上海营业部财务科副科长、资金财务部财务科副经理、资金财务部资金科经理、资金财务部主任会计师兼科经理、资金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等,现任国信证券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兼资金运营部总经理、融资融券部总经理。

 SANDRO VESPRINI先生,监事,工商管理学士,国籍:意大利。先后在米兰军医院出纳部、税务师事务所、菲亚特汽车发动机和变速器平台管控管理团队工作、圣保罗IMI资产管理SGR企业经管部、圣保罗财富管理企业管控部工作、曾任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财务管理和投资经理,现任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财务负责人。

 于丹女士,职工监事,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2011年7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稽核部法务主管,现任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助理。

 郝文高先生,职工监事,大专学历,国籍:中国。历任深圳奥尊电脑有限公司证券基金事业部副经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务部总监;2011年7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登记结算部总经理。

 刘嵚先生,职工监事,管理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毕马威(中国)管理顾问公司咨询顾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0月加入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首席市场官兼市场发展部、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何如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会计师,国籍:中国。历任中国电子器件公司深圳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深圳发展银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党委委员、副董事长、行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召明先生,董事,总裁,经济学博士,讲师,国籍:中国。历任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讲师、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处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证监会第六、七届发审委委员,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党总支书记。

 高阳先生,副总裁,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价值增长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金裕泽基金经理、基金裕隆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总经理,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邢彪先生,副总裁,工商管理硕士、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国人民大学校办科员,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处级秘书,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证券投资部处长、股权资产部(实业投资部)副主任,并于2014年至2015年期间担任中国证监会第16届主板发审委专职委员,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鹏先生,副总裁,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法律部监察稽核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总经理、职工监事、督察长,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电子商务部总经理。

 苏波先生,副总裁,管理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研究所副所长、投资部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服务二部总监助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助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机构理财部总经理、职工监事,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永杰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干部,中国证监会办公厅新闻处干部、秘书处副处级秘书、发行监管部副处长、人事教育部副处长、处长,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韩亚庆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国家开发银行资金局主任科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部副调研员,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监,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刘太阳先生,国籍中国,理学硕士,11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曾任中国农业银行金融市场部高级交易员,从事债券投资交易工作;2011年5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债券研究工作,担任固定收益部研究员。2012年09月担任鹏华纯债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12月至2015年04月担任鹏华月月发短期理财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04月担任鹏华丰利债券(LOF)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05月担任鹏华实业债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03月担任鹏华丰盛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02月担任鹏华弘盛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08月担任鹏华双债保利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08月担任鹏华丰收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08月至2017年09月担任鹏华丰安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08月担任鹏华丰达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09月担任鹏华丰恒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0月担任鹏华丰禄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0月担任鹏华丰腾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1月担任鹏华丰盈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担任鹏华普泰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担任鹏华丰惠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02月担任鹏华安益增强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03月担任鹏华丰享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03月担任鹏华丰玉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03月担任鹏华丰嘉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03月担任鹏华丰康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04月担任鹏华丰瑞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06月担任鹏华丰源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06月担任鹏华丰玺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刘太阳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本基金基金经理管理的其他基金情况:

 2012年09月担任鹏华纯债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2年12月至2015年04月担任鹏华月月发短期理财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3年04月担任鹏华丰利债券(LOF)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03月担任鹏华丰盛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02月担任鹏华弘盛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08月担任鹏华双债保利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08月担任鹏华丰收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08月至2017年09月担任鹏华丰安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08月担任鹏华丰达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09月担任鹏华丰恒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10月担任鹏华丰禄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10月担任鹏华丰腾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11月担任鹏华丰盈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12月担任鹏华普泰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12月担任鹏华丰惠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02月担任鹏华安益增强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03月担任鹏华丰享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03月担任鹏华丰玉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03月担任鹏华丰嘉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03月担任鹏华丰康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04月担任鹏华丰瑞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06月担任鹏华丰源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06月担任鹏华丰玺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的基金经理:

 2013年05月至本更新招募书截止日 刘太阳先生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情况

 邓召明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总支书记。

 高阳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邢彪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鹏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韩亚庆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梁浩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经理,鹏华新兴产业混合、鹏华研究精选混合基金经理。

 赵强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产配置与基金投资部FOF投资副总监。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939),于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2017年6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216,920.6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7,283.62亿元,增幅3.47%。上半年,本集团实现利润总额1,720.9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0%;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3.81%至1,390.09亿元,盈利水平实现平稳增长。

 2016年,本集团先后获得国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100余项重要奖项。荣获《欧洲货币》“2016中国最佳银行”,《环球金融》“2016中国最佳消费者银行”、“2016亚太区最佳流动性管理银行”,《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国际化服务钻石奖”,《亚洲银行家》“中国最佳大型零售银行奖”及中国银行业协会“年度最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奖”。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2016年“世界银行1000强排名”中,以一级资本总额继续位列全球第2;在美国《财富》2016年世界500强排名第22位。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跨境托管运营处、监督稽核处等10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22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纪伟,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任职,并在总行公司业务部、投资托管业务部、授信审批部担任领导职务。其拥有八年托管从业经历,熟悉各项托管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际部、营业部并担任副行长,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部、战略客户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长期从事海外机构及海外业务管理、境内外汇业务管理、国外金融机构客户营销拓展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R)QFII、(R)QD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7年二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759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连续11年获得《全球托管人》、《财资》、《环球金融》“中国最佳托管银行”、“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最佳托管专家——QFII”等奖项,并在2016年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最佳托管银行”。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控合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和投资独立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电话:(0755)82021233

 传真:(0755)82021155

 联系人:吕奇志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502室

 电话:(010)88082426-178

 传真:(010)88082018

 联系人:张圆圆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银行大厦801B室

 电话:(021)68876878

 传真:(021)68876821

 联系人:李化怡

 (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568号新世界国贸大厦I座1001室

 联系电话:(027)85557881

 传真:(027)85557973

 联系人:祁明兵

 (5)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0号富力中心24楼07单元

 联系电话:(020)38927993

 传真:(020)38927990

 联系人:周樱

 2、其他销售机构

 (1)银行销售机构

 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联系人:张喆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2)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9楼

 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陈占维

 联系人:朱珠

 客户服务电话:4006640099

 网址:www.bankofdl.com

 3)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城区南城路2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城区南城路2号

 法定代表人:王耀球

 联系人:杨亢

 客户服务电话: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4)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29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李国宝

 联系人:李杰

 客户服务电话:0512-38663866

 网址: www.hkbea.com.cn

 5)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158号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158号

 法定代表人:苏素华

 联系人:黄钰雯

 客户服务电话:400-893-9999

 网址:www.fjhxbank.com

 6)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和居委会拥翠路2号

 办公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和居委会拥翠路2号

 法定代表人:姚真勇

 客户服务电话:0757-22223388

 网址:www.sdebank.com

 7)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号信合大厦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号信合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继康

 客户服务电话:95313

 网址:www.grcbank.com

 8)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安庆路79号天徽大厦A座

 办公地址:合肥市安庆路79号天徽大厦A座

 法定代表人:李宏鸣

 联系人:叶卓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588

 网址:www.hsbank.com.cn

 9)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1817号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1817号

 法定代表人:张宝祥

 联系人:孟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666

 网址:www.jlbank.com.cn

 10)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413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413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联系人:蒋娇

 客户服务电话:0519-96005

 网址:www.jnbank.com.cn

 11)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中路66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中路66号

 法定代表人:季颖

 联系人:朱芳

 客户服务电话:0512-96065

 网址:www.zrcbank.com

 1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张宏革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13)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8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昇荣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400

 网址:www.njcb.com.cn

 1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联系人:唐苑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15)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2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25号

 法定代表人:李宗唐

 联系人:李岩

 客户服务电话:4006960296

 网址:www.bank-of-tianjin.com.cn

 1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17)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王未雨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18)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联系人:王硕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1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联系人:迟卓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2)证券公司销售机构

 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2)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楼、16楼、17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楼、16楼、17楼

 法定代表人:丁益

 联系人:金夏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3)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毛诗莉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何耀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5)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联系人:梁微

 客户服务电话:95396

 网址:www.gzs.com.cn

 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赵洋洋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8)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11至18层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联系人:孙燕波

 客户服务电话:95390

 网址:www.hrsec.com.cn

 9)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谢国梅

 客户服务电话:95584

 网址:www.hx168.com.cn

 10)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杨莉娟

 客户服务电话:95323/4001099918(全国)/021-32109999/029-68918888

 网址:www.cfsc.com.cn

 11)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联系人:袁伟涛

 客户服务电话:400-860-8866

 网址:www.kysec.cn

 1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李玉婷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1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4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A座37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夏旻

 客户服务电话:95391/4008005000

 网址:www.tfzq.com

 14)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

 办公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联系人:梁承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82

 网址:www.westsecu.com

 15)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法定代表人:吴坚

 联系人:张煜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95355

 网址:swsc.com.cn

 16)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联系人:李欣

 客户服务电话:95351

 网址:www.xcsc.com

 17)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尹旭航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18)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毕明建(代)

 联系人:杨涵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网址:www.cicc.com.cn

 1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0)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万玉琳

 客户服务电话:95532/4006008008

 网址:www.china-invs.cn

 (3)期货公司销售机构

 1)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07号上站大楼平街11-B,名义层11-A,8-B4,9-B、C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07号皇冠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彭文德

 联系人:刘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7-780

 网址:www.cfc108.com

 (4)第三方销售机构

 1)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SOHO T3 A座19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戚晓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网址:danjuanapp.com

 2)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5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5层5122室

 法定代表人:黄永伟

 联系人:侯仁凤

 客户服务电话:400-786-8868

 网址:www.chtfund.com

 3)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盈科中心东门2层

 法定代表人:胡伟

 4)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熊小满

 客户服务电话:010-56282140

 网址:www.hcjijin.com

 5)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总部A座17层

 法定代表人:陈超

 联系人:江卉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网址:fund.jd.com

 6)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联系人:吴翠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网址:www.xincai.com

 7)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室

 法定代表人:王昌庆

 联系人:罗细安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网址:www.zcvc.com.cn

 8)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2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马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000

 网址:www.myfund.com

 9)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联系人:黄飚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566

 网址:www.pyfund.cn

 10)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于扬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1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12)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联系人:王锋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13)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朱了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14)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张佳琳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1289

 网址:www.erichfund.com/websiteIII/html/index.html

 15)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王诗玙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16)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李一梅

 联系人:仲秋玥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17)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宜山路700号普天信息产业园2期C5栋汇付天下总部大楼2楼

 法定代表人:金佶

 联系人:钱诗雯

 客户服务电话:440-8202-819

 网址:www.chinapnr.com

 18)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陆家嘴软件园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陈孜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921-775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19)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何雪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com

 2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10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高莉莉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21)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法定代表人:马令海

 联系人:邓洁

 客户服务电话:010-58325327

 网址:8.jrj.com.cn

 22)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1806-1810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1806-1810

 法定代表人:卓紘畾

 联系人:王娓萍

 客户服务电话:4006-877-899

 网址:www.dowinfund.com

 23)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邓爱萍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24)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05室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谭磊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www.jjm.com.cn/

 25)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

 联系人:魏晨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5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26)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客户服务电话:(0571)56768888

 网址:www.5ifund.com

 27)中期时代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1层110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6号1幢11层

 法定代表人:路瑶

 联系人:侯英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60

 网址:www.cifcofund.com

 28)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A座9层9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A座9层04-08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联系人:李艳

 客户服务电话:400-059-8888

 网址:www.zscffund.com

 29)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黄敏嫦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 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 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办公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 层

 联系电话:(0755)82021106

 传真:(0755)82021165

 负责人:吴群莉

 (三) 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法定代表人:赵洋

 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联系电话:(010) 58091000;(0755) 23982200

 传真:(010) 58091100;(0755) 23982211

 联系人:黄亮

 经办律师:孔雨泉、黄亮

 (四) 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陈熹

 经办会计师:许康玮、陈熹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鹏华实业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运作方式及类型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合理控制信用风险、保持适当流动性的基础上,以实业债为主要投资标的,力争取得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股票增发,因所持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因投资于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在其可上市交易后不超过10个交易日的时间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对实业债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所指实业债是指实体经济领域的企业发行的债券,包括这类企业所发行的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在资产配置方面,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形势、经济周期所处阶段、利率曲线变化趋势和信用利差变化趋势的重点分析,比较未来一定时间内不同债券品种和债券市场的相对预期收益率,在基金规定的投资比例范围内对不同久期、信用特征的券种进行动态调整。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债券投资中以实业债投资为主,一般情况下,在债券类投资产品中,实业债的收益率要高于国债、央行票据等其他债券的收益率。投资实业债是通过主动承担适度的信用风险来获取较高的收益,所以在个券的选择当中特别重视信用风险的评估和防范。

 本基金将主要采取久期策略,同时辅之以信用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收益率利差策略、息差策略、债券选择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在合理控制信用风险、保持适当流动性的基础上,以实业债为主要投资标的,力争取得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1)久期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自上而下的组合久期管理策略,以实现对组合利率风险的有效控制。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对宏观经济周期所处阶段及其他相关因素的研判调整组合久期。如果预期利率下降,本基金将增加组合的久期,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反之,如果预期利率上升,本基金将缩短组合的久期,以减小债券价格下降带来的风险。

 (2)信用策略

 本基金通过主动承担适度的信用风险来获取信用溢价,主要关注信用债收益率受信用利差曲线变动趋势和信用变化两方面影响,相应地采用以下两种投资策略:

 1)信用利差曲线变化策略:首先分析经济周期和相关市场变化情况,其次分析标的债券市场容量、结构、流动性等变化趋势,最后综合分析信用利差曲线整体及分行业走势,确定本基金信用债分行业投资比例。

 2)信用变化策略:信用债信用等级发生变化后,本基金将采用最新信用级别所对应的信用利差曲线对债券进行重新定价。

 本基金将根据内、外部信用评级结果,结合对类似债券信用利差的分析以及对未来信用利差走势的判断,选择信用利差被高估、未来信用利差可能下降的信用债进行投资。

 (3)收益率曲线策略

 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变化是判断市场整体走向的依据之一,本基金将据此调整组合长、中、短期债券的搭配。本基金将通过对收益率曲线变化的预测, 适时采用子弹式、杠铃或梯形策略构造组合,并进行动态调整。

 (4)骑乘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骑乘策略增强组合的持有期收益。这一策略即通过对收益率曲线的分析,在可选的目标久期区间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较陡峭处右侧的债券。在收益率曲线不变动的情况下,随着其剩余期限的衰减,债券收益率将沿着陡峭的收益率曲线有较大幅的下滑,从而获得较高的资本收益;即使收益率曲线上升或进一步变陡,这一策略也能够提供更多的安全边际。

 (5)息差策略

 本基金将利用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的情形,通过正回购将所获得的资金投资于债券,利用杠杆放大债券投资的收益。

 (6)债券选择策略

 根据单个债券到期收益率相对于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偏离程度,结合信用等级、流动性、选择权条款、税赋特点等因素,确定其投资价值,选择定价合理或价值被低估的债券进行投资。

 (7)资产支持证券等品种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其定价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

 (8)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本基金将深入研究发行人资信及公司运营情况,合理合规合格地进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本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密切监控债券信用等级或发行人信用等级变化情况,尽力规避可能存在的债券违约,并获取超额收益。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制定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和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董事会批准,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企业债总指数×80%+ 中债国债总指数×20%

 中债企业债总指数、中债国债总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债公司”)编制的、分别反映企业债和国债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的指数。其中,中债国债总指数样本券包括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流通交易的所有记帐式国债;中债企业债总指数样本券包括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流通交易的所有中央企业债和地方企业债。该两个指数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能够分别反映我国国债、企业债市场的总体走势。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管理人协商基金托管人后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以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但不需要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收益与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具有中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品种。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10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无。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无。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无。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无。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无。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的债券发行人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稷山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经调查核实,你公司烟气在线监测数据显示氮氧化物超出排放标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 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之规定,我局对你公司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立即改正该违法行为,限期九十日内完成。

 2、罚款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对该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次处罚对该债券的投资价值不产生重大影响。从公告中知悉,公司收到通知后,即刻召开环保整治专题会议,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逐条整改。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本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其他证券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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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与基金销售有关的的费用

 1、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适用下表特定申购费率,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适用下表一般申购费率:

 ■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

 注: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原公告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和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3、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4、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5、在“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6、在“第八部分 基金投资”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7、在“第九部分 基金业绩”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8、在“第二十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9、在“第二十一部分 其他披露事项”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

 关于鹏华丰饶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运作周期第一次受限开放申购和赎回

 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2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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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鹏华丰饶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8月24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第二个运作周期为2017年09月21日至2018年09月20日,该运作周期内第一个受限开放期为2017年12月21日,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在每个受限开放期,本基金将对净赎回数量或净申购数量进行控制,确保净赎回数量或净申购数量占该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特定比例,该特定比例不超过15%(含)。在本基金的第二个运作周期内,上述特定比例设定为15%。如净赎回数量占比超过特定比例,则对当日的申购申请进行全部确认,对赎回申请的确认按照该日净赎回额度(即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乘以特定比例)加计当日的申购申请占该日实际赎回申请的比例进行部分确认。如净申购数量占比超过特定比例,则对当日的赎回申请进行全部确认,对申购申请的确认按照该日净申购额度(即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乘以特定比例)加计当日的赎回申请占该日实际申购申请的比例进行部分确认。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对单个投资人不设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 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 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 万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交易系统等特定交易方式申购本基金暂不受此限制)。

 在每个受限开放期,本基金将对净申购数量进行控制,确保净申购数量占该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特定比例,该特定比例不超过15%(含)。在本基金的第二个运作周期内,上述特定比例设定为15%,即本基金在受限开放期将对当日的净申购数量进行控制,确保净申购数量占该受限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不超过15%。如净申购数量占比超过15%,则对当日的赎回申请进行全部确认,对申购申请的确认按照该日净申购额度(即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乘以特定比例)加计当日的赎回申请占该日实际申购申请的比例进行部分确认。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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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适用特定申购费率,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适用一般申购费率。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账户最低余额为30份基金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不足30份时,该笔赎回业务应包括账户内全部基金份额,否则,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

 在每个受限开放期,本基金将对净赎回数量进行控制,确保净赎回数量占该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特定比例,该特定比例不超过15%(含)。在本基金的第二个运作周期内,上述特定比例设定为15%,即本基金在受限开放期将对当日的净赎回数量进行控制,确保净赎回数量占该受限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不超过15%。如净赎回数量占比超过15%,则对当日的申购申请进行全部确认,对赎回申请的确认按照该日净赎回额度(即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乘以特定比例)加计当日的申购申请占该日实际赎回申请的比例进行部分确认。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

 注: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总额的100%归入基金财产。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直销机构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设在深圳、北京、上海、武汉、广州的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网址:www.phfund.com

 全国统一客服务电话:400-6788-999

 5.2 场外销售机构

 1、银行销售机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上海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东莞农商行、南京银行、华润银行、江南农商行、福建海峡银行、微众银行、张家港农商行。

 2、券商销售机构: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银河证券、安信证券、长江证券、光大证券、中信建投、国信证券、海通证券、华西证券、国泰君安、申万宏源、信达证券、长城证券、广州证券、湘财证券、西部证券、天风证券、华鑫证券、国金证券、中泰证券、平安证券、渤海证券、中金公司、中投证券、第一创业证券、西南证券、开源证券、华融证券、大同证券、民生证券、中山证券、中信建投期货、中信期货。

 3、第三方销售机构:杭州数米、和讯信息、诺亚正行、上海好买、陆金所、上海天天、浙江同花顺、盈米财富、深圳众禄、北京展恒、苏宁基金、蛋卷基金、汇成基金。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本基金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本基金以运作周期(包含4个封闭期和3个受限开放期)和自由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本基金以1年为一个运作周期,每个运作周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或每个自由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至1年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止。在每个运作周期结束后进入自由开放期。本基金的每个自由开放期一般为5到20个工作日。自由开放期的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运作周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在自由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本基金的每个运作周期以封闭期和受限开放期相交替的方式运作,共包含为4个封闭期和3个受限开放期。在首个运作周期中,本基金的受限开放期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的每季度的对应日。在第二个及以后的运作周期中,本基金的受限开放期为该运作周期首日的每季度的对应日。本基金的每个受限开放期为1个工作日。

 2、在每个受限开放期,本基金将对净赎回数量或净申购数量进行控制,确保净赎回数量或净申购数量占该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特定比例,该特定比例不超过15%(含),且该特定比例的数值将在基金发售前或在自由开放期前通过指定媒介公告。如净赎回数量或净申购数量占比超过特定比例,基金管理人将进行比例确认。

 3、在每个运作周期内,除受限开放期以外,均为封闭期。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如封闭期或运作周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含自由开放期和受限开放期,下同)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发生基金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将按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暂停申购与赎回的期间相应延长。

 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受限开放日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介上的《鹏华丰饶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查询,并以此为准。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请投资人投资本基金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5日

 鹏华兴利定期开放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

 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2月1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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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鹏华兴利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17年12月18日起(含当日)进入开放期,开放时间为2017年12月18日至2017年12月22日,在此期间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申请。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申购金额限制。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 万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交易系统等特定交易方式申购本基金暂不受此限制)。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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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适用特定申购费率,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适用一般申购费率。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4 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账户最低余额为30份基金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不足30份时,该笔赎回业务应包括账户内全部基金份额,否则,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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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总额的100%计入基金财产。

 5 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本基金的转换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费用。具体转换费用组成如下:

 1、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年限递减,具体各基金的赎回费率请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业务公告,并可在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查询。基金转换费用中转出基金的赎回费总额不低于25%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

 2、申购费用补差

 (1)当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时,则按差额收取申购费用补差;当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申购费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2)免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入本基金,转换申购费用补差为本基金的申购费。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适用于其与鹏华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实业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双债加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双债保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环保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品牌传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聚财通货币市场基金、鹏华增值宝货币市场基金、鹏华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养老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安盈宝货币市场基金、鹏华弘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改革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外延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文化传媒娱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医药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实灵活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鹏华弘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丰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健康环保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添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A 类份额、鹏华金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金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茂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丰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恒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丰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禄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普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安益增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新科技传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盈余宝货币市场基金、鹏华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鹏华兴鑫宝货币市场基金、鹏华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B类份额)、鹏华上证民营企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鹏华消费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盛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深证民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鹏华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金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

 注:我司旗下定期开放基金在开放期间开通转换业务的,也适用于与本基金在开放期间的基金转换。

 2、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换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份额×转出净值×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

 补差费(外扣)=转出金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金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出金额-补差费)/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非养老金客户)持有本基金10,000 份,6个月后在本基金处于开放期间时决定转换为鹏华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对应前端申购费率为0.8%,赎回费率为0,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8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是1.05元,并且转入基金对应的前端申购费率为1.5%,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0元

 转出金额=10,000×1.08=10,800元

 补差费(外扣)=10,800×1.5%/(1+1.5%)-10,800×0.8%/(1+0.8%)=73.89元

 转换费用=0+73.89=73.89元

 转入份额=(10,800-73.89)/1.05=10,215.34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非养老金客户)持有本基金10,000 份,6个月后在本基金处于开放期间时决定转换为鹏华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8元,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05元,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10,215.34份。

 3、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须同时具备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的合法授权代理资格,并开通了相应的基金转换业务。

 (2)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投资人转换基金成功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人办理权益转换的登记手续,投资人通常可自T+2日(含该日)后向业务办理网点查询转换业务的确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本公司基金单笔转换申请的最低份额为2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5)对于转出基金的单个基金账户最低余额,请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业务公告,若某笔转换将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托管的转出基金份额余额不足最低余额时,该笔转换业务应包括账户内转出基金的全部基金份额,否则,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

 (6)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人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赎回处理的原则。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直销机构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设在深圳、北京、上海、武汉、广州的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网址:www.phfund.com

 全国统一客服务电话:400-6788-999

 6.1 其他机构

 1、银行销售机构:南京银行、中信银行。

 2、第三方销售机构:上海天天、苏宁基金。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本基金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6个月的期间。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6个月,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2、一般情况下,本基金的开放期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原则上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的期间,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方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3、如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介上的《鹏华兴利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查询,并以此为准。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请投资人投资本基金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5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鹏华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1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2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根据合同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2、因大额申购赎回等客观原因导致截至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或每10份基金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符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及时公告调整本次分红相关事项。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包括转换转入)的本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包括转换转出)的本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再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另行刊登相关公告决定是否予以分红或变更分红方案,并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咨询办法

 基金份额持有人欲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可采取如下方法咨询: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phfund.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788-999; 0755-82353668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本基金投资者选择分红方式的重要提示

 1、(1)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本公司取消账户级别分红方式,即投资者若通过账户类申请(包括开立基金账户、增开交易账户、账户资料变更)所提交的账户分红方式将不再有效;

 (2)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投资者如需设置或变更各个基金的分红方式,本公司只接受投资者通过交易类申请单独设置或变更单只基金分红方式;

 (3)本次分红方式业务规则调整对现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分红方式没有影响,投资者现持有或曾经持有的基金产品,其分红方式均保留不变。但投资者在2013年5月23日(含)之前通过账户类业务提交的账户分红方式设置,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对投资者新认(申)购的其他基金产品,原设置的账户分红方式将不再生效。

 2、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投资者未选择或未有效选择基金分红方式的,本基金的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请投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于本次分红的权益登记日前务必致电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人工坐席或登陆公司网站核实基金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最终确定的分红方式以基金管理人记录为准。若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核实的基金分红方式与投资人要求不符或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投资者分红方式不符的,可在任意工作日到销售机构申请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因此提升或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适应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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