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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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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江苏银行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经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协商一致,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7年12月15日起,在江苏银行开通旗下部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适用基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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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7年12月15日起,投资者可在江苏银行的营业网点办理本公司前述基金与本公司已在江苏银行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间的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的规则、费用及计算方法请参见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已刊登的各基金办理转换业务的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1、 业务开始或结束办理的具体时间及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有变动,敬请投资者留意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

 2、诺安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诺安利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首个保本周期到期后转型而来,自2017年12月12日起,诺安利鑫混合的基金合同正式生效。投资者欲了解该基金的详细信息,请详细阅读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及相关公告。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及相关公告,如实填写或更新个人信息并核对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

 4、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19,或前往其各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网址:www.jsbchina.cn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站: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平安银行开通诺安天天宝货币“平安盈”快速赎回业务的公告

 为了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进一步提升货币基金的理财功能,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合作,自2017年12月15日起,在平安银行开通旗下诺安天天宝货币市场基金E类(基金简称:“诺安天天宝货币E”、基金代码:000560)的“平安盈”快速赎回业务(以下简称“快速赎回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功能介绍

 快速赎回业务是指根据投资者与本公司、平安银行签署《服务协议》,本公司与平安银行合作共同为投资者提供增值服务。具体指:投资者通过平安银行指定平台申请货币基金快速赎回的业务。投资者提交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申请后,系统将投资者申请的赎回货币基金份额过户给本公司,经过平安银行验证后,过户基金份额对应的提现资金实时支付至投资者货币基金关联的销售机构资金账户中。经过基金登记机构确认过户申请和强制赎回后,赎回款用于归还已经垫付的款项。

 二、适用范围

 本业务使用的基金范围为诺安天天宝货币E(基金代码:000560)。服务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平安银行的规定,在平安银行指定平台开立交易账户并投资诺安天天宝货币E类基金份额的个人投资者。

 如未来本公司和平安银行协商一致调整快速赎回业务的适用范围的,届时将由本公司或平安银行另行公告。

 三、业务规则及操作流程

 1、投资者需与本公司和平安银行签署《服务协议》。快速赎回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以《服务协议》的约定为准。

 2、投资者通过平安银行指定平台办理快速赎回业务的申请时间请以销售机构公示页面显示为准。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临时暂停快速赎回业务,并由平安银行通过指定平台通知投资者,本公司届时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3、投资者发起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申请,自本公司垫资之日(含当日)起,投资者不再享有垫资金额对应基金份额的收益,相应基金份额在快速赎回申请所属工作日起(含当日)的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4、投资者发起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申请,单日(当日零点至次日零点,具体以本公司系统时间为准)单个基金账户单笔和累计快速赎回限额为500万份(含)。如有调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投资者发起货币基金申购业务申请,单日(当日零点至次日零点,具体以本公司系统时间为准)单个基金账户单笔和累计申购限额为500万元(含)。如有调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6、投资者使用、申请办理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的手续费请以给销售机构公示的页面规则为准。

 7、货币基金申购、赎回等费率标准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8、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办理快速赎回业务的相关流程及相关业务的受理时间应遵循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投资者申请快速赎回业务前,应详细阅读《服务协议》、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2、本公司和销售机构协商一致后,可根据业务需要对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进行改进或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规定进行公告。

 3、本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快速赎回业务,并与平安银行协商,视情况决定是否恢复该业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况:

 (1)本公司或合作方系统故障或系统升级暂停服务;

 (2)货币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或万份收益为负值;

 (3)快速赎回申请总额超过本公司设定的快速赎回总额限额;

 (4)因业务原因需要暂停或终止的情况;

 (5)受不可抗力影响;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4、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或前往其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网址:bank.pingan.com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及相关公告,如实填写或更新个人信息并核对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

 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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