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7-106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5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7人,实际参会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决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出让深圳市前海万泽创新投资基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转型规划,集中优势资源,做大做强公司新产业,同意本公司将全资下属公司深圳市前海万泽创新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创投”)的100%股权转让给深圳市瑞信富盈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信富盈”),股权出让价格为3500万元【参考银信资产评估公司银信资报字(2017)沪第1443号深圳市前海万泽创新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截止评估基准日2017年11月30日,评估值为2866.32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出让股权尚需提交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出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8)。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9)。
以上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17-110)。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7-107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5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公司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核查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财务真实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12月11日
股票代码:000534 股票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7—108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让子公司
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让深圳市前海万泽创新投资基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将全资下属公司深圳市前海万泽创新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创投”)的100%股权转让给深圳市瑞信富盈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信富盈”),股权出让价格为3500万元【参考银信资产评估公司银信资报字(2017)沪第1443号深圳市前海万泽创新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截止评估基准日2017年11月30日,评估值为2866.32万元】。
(二)瑞信富盈与本公司及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股权转让
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受让方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介绍
1、名称:深圳市瑞信富盈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 3000万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884259341
4、法定代表人:牟俊松
5、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设立时间:2014年3月6日
8、主要股东:深圳松鹤源投资有限公司(51%)、深圳市鑫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9%)、吴淡珠(15%)、黄志宏(10%)、李秀娟(5%)
9、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不含限制项目);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顾问(不含限制项目);股权投资;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10、瑞信富盈公司与本公司和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前二至十名股东的关系未能核实。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受让方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未经审计) :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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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公司持有待售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介绍
1、名称:深圳市前海万泽创新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 20000万元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06109682R
4、法定代表人:林伟光
5、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1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7、设立时间: 2014年5月23日
8、主要股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00%
9、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科技型企业或其它企业和项目;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保);创业投资业务;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顾问(不含限制项目);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开展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咨询业务。
(二)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1、前海创投的资产及经营概况
(1)碳化硅项目
2015年7月17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Maple Semiconductor Inc.合作投资的议案》、《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Maple Semiconductor Inc.间的投资及SIC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等相关议案。协议约定公司对Maple Semiconductor Inc.(以下简称“美浦森”)通过增资方式直接向Maple公司投资15,442,500美元,取得250,000股份,每股价格61.77美元,投资后公司持有约25.00%的股权。同时约定,公司与Maple公司共同投资在深圳设立“深圳万泽美浦森碳化硅半导体有限公司”(暂定,具体以工商行政部门核准公司名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公司出资额为2500万美元整,以现金方式出资,持股比例为51%;Maple公司出资额为2400万美元整,以现金方式出资400万美元,以其拥有的SIC专利技术作价2000万美元出资,持股比例为49%。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研究生产SIC碳化硅功率器件。
公司已于2015年7月18日与美浦森公司在深圳签署《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Maple Semiconductor Inc.间的投资及SIC项目合作框架协议》。详见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3)。
2015年8月7日,合作双方在深圳正式签署了《股份增资合同》、《合资经营深圳万泽美浦森碳化硅半导体有限公司合同》。详见公司《对外投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69)。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向美浦森公司支付相关预付投资款共计1,144.2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7,297.68万元。关于公司与Maple公司共同投资在深圳设立合资公司没有实质性进展。
近期,公司收到美浦森公司函件,由于美浦森受到无法归还到期银行贷款的影响,目前处于无法经营的状况。公司知悉上述情况后,公司及聘请的韩国律师针对美浦森公司的经营情况、经营正常化可能性及投资资金回收可能性等事项进行了调查。根据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销售债权的回收延迟和金融机关买入外汇限额减少导致美浦森公司的资金流动性恶化,美浦森公司无法进行正常营业且已经资不抵债。美浦森公司向首尔回生法院提交了审批之前兼并收购为条件的开始重组程序的申请,法院做出了开始重组程序的决定。但是,由于没有出现收购意向者,无法执行兼并收购,法院最终做出废除重组程序的决定。综上,公司聘请的韩国律师认为,公司收回对美浦森投资的相关资金的可能性极低。
鉴于以上情况,公司根据调查了解到的情况,并依据律师意见,认为美浦森已经资不抵债,破产回生的可能性较低,同时海外诉讼的难度、费用及时长难以估计,预计在美浦森的破产案件中得到受偿的可能性很低,稳妥起见公司于2017年11月底对美浦森的投资款项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7,297.68万元。
(2)互联网金融项目
2014年9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审议通过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前海万泽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1,000万元对深圳市盈商通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商通汇”)进行投资,其中2,000万元受让北京印天网真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盈商通汇10%股权,另外9,000万元对盈商通汇进行增资。2014年11月12日,盈商通汇已完成该次受让及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出资参股盈商通汇是公司发展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意图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获取一定经验,为公司转型及其它方面的发展提供可能。但由于盈商通汇主要股东深圳市快付通金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原知名第三方支付平台公司)退出,2016年国内互联网金融行发展远低于预期,同时盈商公司互联网金融产品研发未能按计划完成,重要核心团队人员离职,相关行政许可始终无法获取,导致公司主要产品开发与业务负责人离职。
目前,盈商通汇推进较前期规划明显迟缓,经营艰难,近两年持续亏损,与公司投资时的预期经营状况相差甚远。公司已于2016年底对盈商通汇的股权投资计提了4,793.29万元的减值准备。由于2017年盈商通汇经营状况未能改善,预计未来仍会持续亏损,因此公司于2017年11月底参考了盈商通汇的账面净资产以及评估师针对公司投资盈商通汇股权的估值测算,继续对盈商通汇的股权投资计提了3,464.60万元的减值准备。截至2017年11月30日,公司对盈商通汇的股权投资账面累计计提减值准备8,257.89万元,剩余价值为1,175.58万元。
2、本次交易的标的为本公司持有的前海创投100%的股权。该股权不存在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未发生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
3、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44号《深圳市前海万泽创新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截止2017年11月30日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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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17]第1443号《深圳市前海万泽创新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截止2017年11月30日前海创投的资产评估结果如下:
在评估基准日,深圳市前海万泽创新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经评估后的总资产价值12,653.22万元,总负债9,786.90万元,净资产2,866.32万元,增减值0.00万元,增值率0.00%。
四、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以评估结果作为参考依据,通过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
五、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瑞信富盈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次股权转让
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前海创投100%的股权。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以现金向甲方购买上述标的股权。
乙方购买的标的股权包含该等股权所附带的全部权益以及负债。
第三条 标的股权价格的确定
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同意确定本次转让的标的股权价格为人民币3500万元(叁仟伍佰万元整)。
第四条 标的股权价款的支付
双方同意,乙方以现金方式分贰期向甲方支付标的股权的价款:
(1)本协议签订后转让方召开股东大会,并做出通过转让目标公司全部股权的决议后三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款的50%,即人民币1750万元(壹仟柒佰伍拾万元整)。
(2)转让方收到上述股权转让款后立即办理标的股权交割并配合受让方一同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待受让方完成目标公司的董事人员变更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后30日内,将剩余的股权转让款1750万元(壹仟柒佰伍拾万元整)一次性向转让方支付完毕。
第五条 过渡期损益的归属
双方确认,自基准日至标的股权交割日为过渡期。过渡期间,标的股权的损益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本次股权转让实施的先决条件
具体需满足的先决条件如下:
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己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甲方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万泽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七条 标的股权的交割
自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本次股权转让所有先决条件得到满足且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在收到首期股权转让款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标的股权的交割手续。如在办理标的股权交割手续时需要乙方及其项目公司协助,乙方及其项目公司应尽最大努力予以协助。
相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甲方所持前海创投股权变更登记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项目公司名下,且其他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视为标的股权交割完成。
六、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及相关影响
公司本次出售前海创投后,不再持有前海创投股权,前海创投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16年度,前海创投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5,409.16万元(其中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4,793.29万元),2017年1-11月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1,005.20万元(其中2017年1-11月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0,762.28万元),截至2017年11月30日,前海创投净资产为2,866.32万元,前海创投的持续亏损已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一个巨大负担。此次公司出让其100%股权的价格为3,500万元,预计出售前海创投100%股权将实现投资收益633.68万元;公司通过出售前海创投100%股权尽快回笼资金,集中资源推动公司高温合金业务发展,有利于公司转型战略的实施。
七、转让股权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根据整体战略的需要,集中优势资源,做大做强公司产业,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股权转让预计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起到积极影响。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万泽创新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市前海万泽创新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4、独立董事意见;
5、《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7-109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万泽创新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创投”)连续亏损,资产出现重大减值迹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前海创投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 同时聘请评估机构对前海创投的资产进行了评估。为了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前海创投截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前海创投个别报表对其他应收款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2,976,832.25 元,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34,645,992.65 元,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07,622,824.90元;本公司合并报表对其他应收款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2,976,832.25 元,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34,645,992.65 元,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07,622,824.9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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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方法和原因说明
1、计提依据、方法
(1)坏账损失
评估日,对单项金额重大或符合重要性原则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经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对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汇同对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评估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并计提坏账准备。
(2)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长期股权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2、原因说明
(1)其他应收款
2015年7月17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Maple Semiconductor Inc.合作投资的议案》、《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Maple Semiconductor Inc.间的投资及SIC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等相关议案。协议约定公司对Maple Semiconductor Inc.(以下简称“美浦森”)通过增资方式直接向Maple公司投资15,442,500美元,取得250,000股份,每股价格61.77美元,投资后公司持有约25.00%的股权。同时约定,公司与Maple公司共同投资在深圳设立“深圳万泽美浦森碳化硅半导体有限公司”(暂定,具体以工商行政部门核准公司名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公司出资额为2500万美元整,以现金方式出资,持股比例为51%;Maple公司出资额为2400万美元整,以现金方式出资400万美元,以其拥有的SIC专利技术作价2000万美元出资,持股比例为49%。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研究生产SIC碳化硅功率器件。
公司已于2015年7月18日与美浦森公司在深圳签署《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Maple Semiconductor Inc.间的投资及SIC项目合作框架协议》。详见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3)。
2015年8月7日,合作双方在深圳正式签署了《股份增资合同》、《合资经营深圳万泽美浦森碳化硅半导体有限公司合同》。详见公司《对外投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69)。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向美浦森公司支付相关预付投资款共计1,144.2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7,297.68万元。关于公司与Maple公司共同投资在深圳设立合资公司没有实质性进展。
近期,公司收到美浦森公司函件,由于美浦森受到无法归还到期银行贷款的影响,目前处于无法经营的状况。公司知悉上述情况后,聘请了韩国律师针对美浦森公司的经营情况、经营正常化可能性及投资资金回收可能性等事项出具了专业意见。根据该法律意见书,销售债券的回收延迟和金融机关买入外汇限额减少导致美浦森公司的资金流动性恶化,美浦森公司无法进行正常营业。美浦森公司向首尔回生法院提交了审批之前兼并收购为条件的开始重组程序的申请,法院做出了开始重组程序决定。但是,由于没有出现收购意向者,无法执行兼并收购,法院最终做出废除重组程序的决定。综上,公司聘请的韩国律师认为,公司收回对美浦森投资的相关资金的可能性极低。
鉴于以上情况,公司根据调查了解到的情况,并依据律师意见,认为美浦森已经资不抵债,破产回生的可能性较低,同时海外诉讼的难度、费用及时长难以估计,预计在美浦森的破产案件中得到受偿的可能性很低,稳妥起见公司决定对美浦森的预付投资款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72,976,832.25元。
(2)长期股权投资
2014年9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审议通过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前海万泽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1,000万元对深圳市盈商通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商通汇”)进行投资,其中2,000万元受让北京印天网真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盈商通汇10%股权,另外9,000万元对盈商通汇进行增资。2014年11月12日,盈商通汇已完成该次受让及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出资参股盈商通汇是公司发展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意图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获取一定经验,为公司转型及其它方面的发展提供可能。但由于盈商通汇主要股东深圳市快付通金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原知名第三方支付平台公司)退出,2016年国内互联网金融行发展远低于预期,同时盈商公司互联网金融产品研发未能按计划完成,重要核心团队人员离职,相关行政许可始终无法获取,导致公司主要产品开发与业务负责人离职。
目前,盈商通汇推进较前期规划明显迟缓,经营艰难,近两年持续亏损,与公司投资时的预期经营状况相差甚远。公司已于2016年底对盈商通汇的股权投资计提了47,932,911.72元的减值准备。由于2017年盈商通汇经营状况未能改善,预计未来仍会持续亏损,因此公司参考盈商通汇的账面净资产以及评估师针对公司投资盈商通汇股权的估值测算,决定继续对盈商通汇的股权投资计提34,645,992.65元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对盈商通汇的股权投资账面累计计提减值准备82,578,904.37元,剩余价值为11,755,819.05元。
三、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影响公司 2017 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107,622,824.90元, 影响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07,622,824.90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1、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核查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财务真实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资产价值,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银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17)沪第1443号《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深圳市前海万泽创新投资基金有限公司100%股权所涉及的深圳市前海万泽创新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1 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7-110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其他部门批准。召开本次会议的决定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2月27日(星期三)下午2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26日下午15:00至12月27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2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笋岗西路3009号万泽大厦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出让深圳市前海万泽创新投资基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2、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详细资料详见2017年12月1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公司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股东帐户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复印件。
(二)会议登记时间:2017年12月22日和25日两天,登记时间上午9时至11时半;下午3时至5时。
(三)登记地点:汕头市珠池路23号光明大厦B栋九楼本公司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于登记和表决时提交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的在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会议联系方式:
1. 会议联系电话:0754- 88857182;0754-88857382
2. 传真: 0754-88857179;
3. 联系人:蔡岳雄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34”,投票简称为“万泽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 12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 2017年 1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于2017年12月27日(星期三)下午2时30分,在深圳市笋岗西路3009号万泽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的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代为行使以下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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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请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 □ 否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 授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