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1日收到公司副总裁简露然先生、副总裁秦秀芬女士关于增持公司股票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上述人员于2017年12月1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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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可以有效将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保持一致,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的发展。未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排除继续增持公司股票。
三、其他事项
1、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