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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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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3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 12 月11日,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会议的通知,公司已于12月1日以现场送达及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文健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7名董事以现场方式书面表决,2名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议案》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4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 12 月11日,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会议的通知,公司已于12月1日以现场送达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若飞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议案》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5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6,878.26万元,符合募集资金置换的相关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88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04元,共计募集资金52,600.00万元,坐扣承销费用3,739.6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8,860.3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1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535.3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6,325.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463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17年11月3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6,878.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后,将主要用于投资LED绿色照明节能结构组件项目、绿色照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根据公司上述会议决议,本次发行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的前期投入包含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额之内,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相应额度的资金置换该等项目的前期投入。

 公司本次拟置换预先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不涉及银行贷款。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资金置换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见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2月5日出具天健审[2017]8432号《关于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晨丰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晨丰科技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2、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晨丰科技本次募集使用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3、独立董事意见

 截至2017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6,878.26万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6,878.26万元,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出具了《关于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8342号);本次资金置换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6,878.26万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同等金额。

 4、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截至2017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6,878.26万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6,878.26万元,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出具了《关于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8342号);本次资金置换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6,878.26万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同等金额。

 六、上网公告文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审[2017]8432号《关于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6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1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计划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设备购置款及材料采购款等,通过公司的审批程序逐级审核通过,并经监管银行审核、批准后,从募集资金专户将相应金额转到公司一般结算账户,同时定期统计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抄送保荐代表人,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该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决定的范围内具体办理。

 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项目资金的操作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确保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拟定了相关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的相关设备、材料等采购及土建施工建设进度,由采购部门等有关部门编制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的额度。采购部门在签订合同前征求财务部门意见,确认可采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在采购合同中明确支付方式;先期已签订合同但未明确支付方式的,由采购部门与财务部门协调确认是否可以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

 2、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时,由公司采购部门等有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并注明付款方式,按公司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审核通过后,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

 3、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批准后,从募集资金专户将相应金额转到公司一般结算账户。

 4、公司财务部门建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明细台账,按月编制《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并抄送保荐代表人。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设备购置款及材料采购款,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2017年12月11日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晨丰科技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晨丰科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内容、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内容、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上网公告文件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专项意见。

 2、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7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1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之内,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88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04元,共计募集资金52,600.00万元,坐扣承销费用3,739.6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8,860.3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1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535.32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6,325.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463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根据募投项目推进计划,近期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概况

 1、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投资额度期限

 本次投资额度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单个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投资额度

 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资金管理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须设立专用账户,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5、决策程序

 本事项须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由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独立意见、核查意见。

 6、投资授权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授权额度内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董事会审议的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财务收益。公司在满足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保本投资理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造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投资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五、监事会意见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财务收益。公司在满足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保本投资理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造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投资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晨丰科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8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之内,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0.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概况

 1、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投资额度期限

 本次投资额度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单个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投资额度

 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资金管理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须设立专用账户,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5、决策程序

 本事项须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6、投资授权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授权额度内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董事会审议的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0.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财务收益。公司在满足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保本投资理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造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投资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四、监事会意见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审议的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0.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财务收益。公司在满足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保本投资理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造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投资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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