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17-37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11月30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于2017年12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不足9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周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增补完成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仍为9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提名董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相关监管法律法规要求,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详见附件2。
该议案尚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相关监管法律法规要求,公司董事会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详见附件3。
该议案尚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相关监管法律法规要求,公司董事会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详见附件4。
该议案尚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增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根据公司关于2017年1-10月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统计分析,预计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超出2017年初预计的范围,因此,需要调增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134,400万元,调增后2017年度预计发生金额为999,400万元。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公司4名关联董事张旭升先生、檀国彪先生、张学深先生和陈贵东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孙继强先生、尹项根先生、翟新生先生和王叙果女士表决通过该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调增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6.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监管要求,结合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公司预计2018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1,013,000万元。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公司4名关联董事张旭升先生、檀国彪先生、张学深先生和陈贵东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孙继强先生、尹项根先生、翟新生先生和王叙果女士表决通过该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7.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的议案》
为提高许继电气的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金结算业务流程,减少资金在途时间,节约融资成本,公司拟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由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存款业务、结算业务、贷款及融资租赁业务、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提供担保、承销公司债券等金融服务。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公司4名关联董事张旭升先生、檀国彪先生、张学深先生和陈贵东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孙继强先生、尹项根先生、翟新生先生和王叙果女士表决通过该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8.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12月27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三、备查文件
1.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1日
附件1: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任第七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群先生,1967年9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西南财经大学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成都电力机械厂副厂长,成都铁塔厂厂长兼党委副书记,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产业管理部主任,国家电网公司成都援藏办(产业管理办公室)主任,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人事董事部主任,成都电业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兼任国家电网公司巡视组副组长,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兼任国家电网公司巡视组副组长。2017年10月起任许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群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控股股东许继集团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周群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2: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相关监管法律法规要求,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拟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上述修订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3: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对照表
根据相关监管法律法规要求,公司董事会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拟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上述修订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4: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对照表
根据相关监管法律法规要求,公司董事会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拟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上述修订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17-38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九次监事会会议于2017年11月30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于2017年12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
该议案尚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九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2月11日
附件: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对照表
根据相关监管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监事会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拟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上述修订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17-39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增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关于2017年1-10月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统计分析,预计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超出2017年初预计的范围,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调增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134,400.00万元,调增后2017年度预计发生金额为999,4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2017年12月11日,公司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审议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张旭升先生、檀国彪先生、张学深先生、陈贵东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不存在需回避事项。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2017年预计发生金额超出年初预计范围的主要原因
1.2017年度,公司实现国网阳光扶贫巴东县村级光伏电站、晨阳潞城22MW光伏电站等项目的供货,与许继集团在采购产品、与国家电网及所属企业在销售产品方面的关联交易增加。
2.2017年度,公司与许继集团所属子公司等关联方的配套供货增加,以及向国家电网下属企业采购项目增多,使得2017年关联交易采购产品实际发生额超出预计金额。
3.2017年度,公司向许继集团及下属公司出租房屋面积增加,使得与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提供租赁等方面关联交易增加。
三、关联方情况及关联关系
1.国家电网公司
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
注册地址:北京
法定代表人:舒印彪
注册资本:人民币76,746,463.83万元
经营范围:输电(有效期至2026年1月25日);供电(经批准的供电区域);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与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在国(境)外举办各类生产性企业。(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许继集团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6年12月31日,国家电网公司资产总额为33,898亿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20,946亿元,利润866亿元。
信用情况: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国家电网公司非失信责任主体。
2.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许昌
法定代表人:张旭升
注册资本:人民币319,039.50万元
主营业务:对电力装备、信息、环保、矿产品、轨道交通、房地产、高新技术行业进行投资和经营管理;商贸(涉及许可项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房屋租赁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6年12月31日,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051,977.84万元,负债总额1,295,123.24 万元,净资产756,854.60 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1,209,384.74 万元,净利润104,477.58 万元。
信用情况: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许继集团有限公司非失信责任主体。
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各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本公司的独立经营不受影响。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招标合同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招标规则确定,非招标合同由双方参照同期市场价协商确定。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承接成套项目时,为满足用户需求,公司产品与关联方产品间存在相互配套关系,形成一定量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符合公司业务和行业特点,交易是必要的,且将一直持续。公司与控股股东发生的综合服务类关联交易,长期以来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降低了公司运营成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并未影响公司经营成果的真实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过了解、核实关于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超出年初预计范围的原因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2017年度,因公司与关联方在采购、销售、房屋租赁等方面的关联交易项目增加,预计至2017年底的交易金额超出年初预计的发生额。
2. 本次调增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符合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畴之内。上述关联交易依据市场化、双方自愿、公开、公平的原则开展,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3.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4名关联董事张旭升先生、檀国彪先生、张学深先生和陈贵东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依据公司与许继集团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总体协议》等文件执行,以上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保证了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程序规范,不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目前上述协议仍在执行中。
八、备查文件
1.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17-40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7年12月11日,公司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张旭升先生、檀国彪先生、张学深先生、陈贵东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不存在需回避事项。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因日常经营业务,与许继集团有限公司、许继集团所属子公司、国家电网及其所属企业等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截止2017年10月31日,公司与所披露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498,531.73万元。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2017年1-10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情况及关联关系
1.国家电网公司
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
注册地址:北京
法定代表人:舒印彪
注册资本:人民币76,746,463.83万元
经营范围:输电(有效期至2026年1月25日);供电(经批准的供电区域);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与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在国(境)外举办各类生产性企业。(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许继集团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6年12月31日,国家电网公司资产总额为33,898亿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20,946亿元,利润866亿元。
信用情况: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国家电网公司非失信责任主体。
2.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许昌
法定代表人:张旭升
注册资本:人民币319,039.50万元
主营业务:对电力装备、信息、环保、矿产品、轨道交通、房地产、高新技术行业进行投资和经营管理;商贸(涉及许可项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房屋租赁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6年12月31日,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051,977.84万元,负债总额1,295,123.24 万元,净资产756,854.60 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1,209,384.74 万元,净利润104,477.58 万元。
信用情况: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许继集团有限公司非失信责任主体。
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各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本公司的独立经营不受影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招标合同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招标规则确定,非招标合同由双方参照同期市场价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依据公司与许继集团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总体协议》等文件执行,以上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保证了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程序规范,不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目前上述协议仍在执行中。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承接成套项目时,为满足用户需求,公司产品与关联方产品间存在相互配套关系,形成一定量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符合公司业务和行业特点,交易是必要的,且将一直持续。公司与控股股东发生的综合服务类关联交易,长期以来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降低了公司运营成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并未影响公司经营成果的真实性。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4名关联董事张旭升先生、檀国彪先生、张学深先生、陈贵东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孙继强先生、尹项根先生、翟新生先生、王叙果女士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该项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符合公司业务和行业特点,交易是必要的,且将一直持续。该等交易均依据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相关协议以市场价格进行,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17-41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续签
《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交易内容: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继电气”或“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财”)拟续签《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由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存贷款、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
公司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此项关联交易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电财对本公司的运营情况较为了解,有利于为公司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许继电气的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金结算业务流程,减少资金在途时间,节约融资成本,公司拟与中电财续签《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由中电财为本公司提供存款、结算、贷款、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供应链金融、融资租赁、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提供担保、承销公司债券等金融服务。
因中电财与本公司控股股东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同为国家电网公司下属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7年12月11日召开七届十三次董事会,4名关联董事张旭升先生、檀国彪先生、张学深先生和陈贵东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4名非关联董事孙继强先生、尹项根先生、翟新生先生和王叙果女士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的议案》。该项关联交易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情况
中电财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由国家电网公司控股 51%、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参股49%,依法接受中国银监会监管,注册资本金130亿元。
法定代表人:盖永光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院1号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06H11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5525K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6年12月31日,中电财总资产1,793.76亿元,净资产 214.97亿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 42.14 亿元,净利润26.03 亿元。
关联关系:国家电网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共同持有中电财100%的股权,国家电网公司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许继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信用情况: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非失信责任主体。
三、关联交易标的
中电财为本公司提供存款、结算、贷款、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供应链金融、融资租赁、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提供担保、承销公司债券等金融服务。按照《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授信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实际信用需求以及还款能力等因素给予公司一定的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贴现、承兑、信用证、保函、担保等表内外业务(不含贷款承诺)。
四、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公司与中电财沟通协商,双方拟续签的《金融业务服务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服务内容
(1)存款业务;(2)结算业务;(3)提供贷款、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供应链金融及融资租赁业务;(4)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5)承销公司债券;(6)提供担保;(7)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签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2、定价原则与定价依据
(1)公司在中电财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率;同时不低于中电财给予集团内部其他成员单位的存款利率。
(2)公司在中电财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同时不高于中电财给予集团内部其他成员单位的贷款利率。
(3)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同时不高于给予集团内部其他成员单位的收费标准。
3、协议金额
在协议有效期内,中电财按照《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授信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实际信用需求以及还款能力等因素给予公司一定的授信额度。
4、协议所述之金融服务的范围不包括募集资金及有关部门要求专户存储的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及有关部门要求专户储存的资金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
5、协议有效期3年。合同期满后,若双方任何一方未提出异议,视为双方同意顺延相同合同期限,以后以此类推,顺延次数不受限制。
6、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电财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中电财为公司提供上述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
六、本公司在中电财的存贷款情况
截止2017年11月30日,公司与中电财发生的存款业务余额为569,044,413.29元。
七、合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12月11日召开七届十三次董事会,4名关联董事张旭升先生、檀国彪先生、张学深先生和陈贵东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4名非关联董事孙继强先生、尹项根先生、翟新生先生和王叙果女士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前认可,于2017年12月11日召开的七届十三次董事会上审议上述议案,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本次拟续签的《金融业务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2、公司董事会形成的《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中电财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向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3、公司制定的《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中电财的存款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八、备查文件
1.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5.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17-42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基本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2月2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6日15:00至2017年12月27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2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召开地点:现场会议地点为公司本部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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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第2项议案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七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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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的登记方式、登记时间、登记地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12月22日(8:30-11:30,14:30-17: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管理部
(二)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河南省许昌市许继大道1298号
邮政编码:461000
电 话:0374-3218185 3212834
传 真:0374-33635493212834
联 系 人:张红燕、王鑫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九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00”;投票简称为“许继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计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委托指示对议案投票。如无指示,被委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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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