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先后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此后,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要求与反馈意见,公司对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进行了相应补充、修订和更新,并于2017年10月27日、2017年11月8日披露了更新的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7年12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刘世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20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根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对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进行了相应补充、修订和更新,主要内容如下:
1、鉴于本次交易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因此在“公司声明”加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并对已经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更新。
2、鉴于本次交易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对重组报告书中与审核相关的 风险提示进行了删除。
特此公告。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