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134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8月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3名激励对象发生离职情况,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以及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将对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7年8月4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81)。张应华为上述3名激励对象中1人,由于其个人原因未能办理回购事宜,其应予以回购的3万股股票暂缓回购。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017年12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5万股已全部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将于2017年12月12日予以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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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137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资质平移至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筑装饰”)于2017年4月设立,主要从事装饰装修施工业务。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全筑装饰,是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出发,进一步对公司现有的业务架构、管理体系进行规划调整,使其更加合理、完善。全筑装饰将逐步承担公司现有的建筑装饰业务,使公司业务结构、组织架构等更加清晰,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稳定的发展。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4)。
截至目前,公司已将施工资质即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和设计资质即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平移至全筑装饰。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136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8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朱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董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重要合同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司与湖南九华东方酒店有限公司签订了《南省湘潭市东方九华索菲特酒店室内装饰、外立面装饰及机电系统设计、采购、供应及安装工程(EPC)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5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重要合同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研发费用归集方法的议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主管税务机关要求公司对2015年、2016年、2017年研发费用归集按照税法规定予以整改。
公司对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10月会计账簿相关科目进行调整,研发费用支出进行重分类归集,设专项会计科目核算。本次调整不影响各报告期会计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135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重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筑装饰”)近日与湖南九华东方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华东方”)签订了《湖南省湘潭市东方九华索菲特酒店室内装饰、外立面装饰及机电系统设计、采购、供应及安装工程(EPC)合同》。九华东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一、审议程序
2017年12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重要合同的议案》。本次合同签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合同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九华东方酒店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300595461104N
2、法定代表人:郑泽坤
3、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2年5月24日
5、公司住所: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1号
6、经营范围: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江路九华东方索菲特大酒店建设与管理(上述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工程名称:东方九华索菲特酒店室内装饰及机电系统工程承包(EPC)。
2、工程地点:湖南省湘潭市。
3、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湘潭九华度假酒店项目室内装饰、外立面铝合金门窗及机电系统的设计、采购、设备安装、调试和保修服务等,即EPC/交钥匙工程。
4、合同价:人民币4.5亿元。
5、合同周期:承包人确保酒店开业时间不晚于2018年12月26日,直至保修期满止。
6、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合同涉及的项目开工实施已临近年底,故对公司2017年业绩无明显影响。项目确认收入及利润将在2018年业绩中体现。
本次合同签订后,公司不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交易方形成依赖,亦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由于项目的开工、实施和竣工受到甲方等实际情况的影响,不排除存在尚未预见的不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