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郭鸿宝先生通知,获悉郭鸿宝先生将其所持有本公司部分质押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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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郭鸿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98,757,4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8%,其控制下的宁波坚瑞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303,030,3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46%。郭鸿宝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坚瑞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累计质押544,509,922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90.48%,占公司总股本的22.38%。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3、质押变更协议。
特此公告。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七日